2、督察各县(区)对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干线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督察各县(区)干线公路管理机构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区)干线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情况。
4、负责干线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干线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三)市运管局
1、负责道路运输抢险救灾预案的`制定工作和抢险救灾道路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督察各县(区)抢险救灾运输队伍的建立,落实抢险救灾车辆和抢险救灾装卸队伍。
3、负责道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市农村处
1、负责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督察各县(区)对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农村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督察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情况。
4、负责农村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农村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五)市地方海事局
1、负责监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落实汛期的各项要求。
2、负责水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和抢险救援船舶的落实。
3、负责渡口渡桥达到封渡要求时,监督落实停航。
4、负责监督落实汛期渡桥的拆除及各类码头趸船汛期移泊至安全的水域并采取可靠的系泊、锚泊定位。
5、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六)市质监站
1、负责防汛期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2、负责督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法人制订汛期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七)市地方铁路总公司
1、负责地方铁路的设施、装备的汛期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2、负责本行业的防汛预案制定,建立本单位防汛组织、防汛队伍。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本单位的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防汛抢险处置方案
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发生水毁通行中断、影响道路通行的抢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道路水毁情况,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的,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向市局报告,由市局负责协调、解决。
(一)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发生水毁中断:
1、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有关负责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水毁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水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2、发生重大道路水毁情况,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能独立处理的,要向当地政府汇报,请求社会支援。如果需要毗邻县(区)交通部门协助的,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支援。
3、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以赴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要发布通告,制定绕行方案。
4、抢险进度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道路运输抢险救灾:
1、根据当地政府防汛抢险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迅速组织、落实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装卸机具,保证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2、当地运力紧张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时,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区)进行支援。
3、道路运输抢险救灾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五、防汛应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