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电梯管理人员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3、2电梯发生运行异常
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先行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指挥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3、3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3、4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展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
——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他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3、5被困乘客的解救
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机房应急人员马上到达故障电梯轿厢的位置,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请其保持镇静,不要惊慌,静待救援,并交代被困乘客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轿厢处于半开闭状态,救援人员应设法先将轿门完全关闭;
——电梯机房应急人员切断电梯主电源,防止电梯意外启动,但应保留轿厢照明;
——按规定当电梯停在距某厅门平层位置约±50范围的位置时,应急救授人员才可以在该平层的厅门外使用的厅门机械钥匙开厅门,并用手拉开轿厢门,然后协助乘客全撤离轿厢;
——当电梯停在非上述位置时,电梯机房应急人员应用机械的移动轿厢救人,具体步骤如下:
a)轿门应操持关闭,如轿门已在半开闭或被拉开,则要求客观把轿门手动关上,并利用机房电梯应急专用电话告知被困乘客轿厢会移动,要求他们静待轿内,不要乱动。
b)拆去曳引电动机轴尾罩盖,将盘车旋柄装上。
c)两人把持盘车旋柄,防止电梯在机械松抱闸时意外或时快地移动,然后另一个人采用机械方法一撬一放地松抱闸,注意公当轿厢移动时,才可松开抱闸,否则应马上停止松抱闸动作。
d)按正确方向使轿车厢断续地缓慢地移动到平层的±15位置上。
e)当电梯未超出顶层(或底层)平层位置时,则应向底层(或顶层)方向移动电梯,必要时利用盘车旋柄盘动电梯。
——使抱闸恢复正常,然后在层站对应厅门外用机械匙打开轿门,协助乘客离开厢,防止乘客跌伤。
——重新将电梯厅门、轿厢门关好;
——在电梯出入口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3、6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3、6。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3、6。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6。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3、6。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3、7紧急状态时对电梯的处理
3、7。1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挥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3、7。2应对地震的应急措施:
——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