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落实。我们要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设立德育专项经费,加大德育经费投入;加强德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德育工作条件;培植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发展;加强德育理论研究,不断探索学校德育工作新途径。
(三)检查落实。完善德育工作考评体系,定期开展德育工作督查。学校德育工作要纳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展评估之中,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示范高中、合格高中建设,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之中。充分发挥评估督查的导向作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各县、市直学校要确定专人进行信息上报,并于11月15日前将联系人具体情况报市教育局政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