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立辅导小组:每位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指导1-2名学生。
3、要求:
(1)德育导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
(2)导师应认真倾听学生的心声,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3)导师必须做到:
-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辅导等;
- 每月与家长联络一次;
- 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 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 帮助学生改掉不良行为习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努力改变受导学生的现状。
- 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尊重学生,依法执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德育导师工作的考核评价:
1、学校每学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工作薄弱或失误者提出批评。
2、德育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记入导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