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动合同
1、新员工6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签定的合同年限为以下2种:
1)公司与主任、经理级员工签定2―3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2)公司与其他级别员工签定1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3、签定合同程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导新聘员工《劳动合同书》;
2)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3)《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签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4、签定合同后双方权益:
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薪金及福利待遇;
2)员工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如对合同内容存有异议,应在领取合同后1月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
5)协商无法解决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5、合同的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公司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7)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合同法规处理。
五、兼职聘用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兼职人员签定合约,合约期限为一年,可以续签。
2、兼职人员不需经过试用期限,不定级,每月一次性发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动及春节例外);
3、离职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实习人员的管理
1、公司录用的实习人员可分为两类:
1)有薪实习
2)无薪实习
2、实习人员不与公司签定合约,但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实习人员须在人事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4、实习人员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实习人员表现特别优异者,经公司认可,可转为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