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原则: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三、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教师评价激励机制方案4
一、总则
一、教师从参加工作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二、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三、教师考核成绩与期末评比先进、职级确定等挂钩,并起主导作用。
四、教师考核成绩按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是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一、业务考核:
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任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二、综合评定:
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同事间的协作精神、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综合评定实行逐级评定制,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三、加分与扣分
有下列情况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学校带来显著影响的。
2、积极为学校出谋划策,并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级学生生源稳定率达100%,主要任课教师均可加分。
4、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外竞赛或活动,获奖或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
5、其它各类为学校工作带来良好效应,被家长委员会提名或行政会提议加分的。
有下列情况的,要酌情扣分:
1、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学出现失误被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除10分。
3、与家长争吵,并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害、学校形象损害的,酌情扣除5-20分。
5、所任班级学生转学,经查实属家长对教师不满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关系为个人谋取私利,一次扣20分。
教师评价激励机制方案5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