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在教学处长的领导下,由教务主任牵头,各教研组具体组织实施。
2、教务处考核使用“表一:教务主任评价表”,教务处评价在教务处长指导,由教务主任对所有教师考评,并交教务处复核。
教学质量考核使用“表二:教研组同行评价表”,教研室同行评价由本教研室所有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评教使用“表三:学生评教表”,由任课教师授课所有班级学生评定。
3、中澳星火任课的所有全职及兼职的任课教师均参
4、具体实施:
(1)教务主任、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2)教务处获得的信息全部提供给各学科教研组,供教研组作综合考核时参考。
(3)学生参评人数必须超过总人数的80%才有效。
(4)必须保证在考核截止日完成考核工作。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学质量考核可促进教师进一步了解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并帮助发扬或改正。
(2)教学质量考核将引导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积极参与教研、科研活动,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表”,并存入教师档案。
(4)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是教师聘用、评优、晋升、评职称的证明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