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第一步,应该是认真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管理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将大大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定期全面排查。对村组及企业,尤其是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每月进行一到两次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除。
2、监督并督促村组和企业做好具体的应急处理预案。
3、制定本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以便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冷静指挥,妥善处理,将人民安全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4、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在接到事故信息后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确定和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安监站工作范围内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急性中毒安全事故、污染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及现场保护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本村安全生产工作组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相关信息报告乡政府部门,并实施急救措施。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具体的工作步骤包括:
1、成立指挥机构;
2、迅速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
4、开展事故调查。
工作内容包括:
1、成立指挥机构。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组和现场工作领导小组。
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杜绝事故扩大。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乡政府上报,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村要抽调力量,配合上级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职责分工
事故发生后,村安全生产工作组人员要全力以赴,具体实施相关各项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及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的监控,及时开展调查和取证等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保障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和安装,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协调电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协调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处理中的水源、空气、土壤、放射性、有毒有害和其他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工作;本身要做好情况通报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开展或协助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5
1.总则
1.1目的
本文的目的是为了应对突发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并且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通过增强全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方式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9个组,分别是事故调查组、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置组、宣传报道组、处置组。每个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各项工作。具体实施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并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和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并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