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__年7月13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参与。登录__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20__年__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__,报到时上交纸质档案。
2、录用:20__年7月15日前,__县委人才办将从报名人员中筛选若干名并通知被录用人员报到时间和地点。未被录用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实践:被录用人员于20__年7月17日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2寸照片2张到__县委人才办(xx市__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办理社会实践手续。
4、__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六、政策保障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实践单位将为被录用人员购买保险,并提供每人1000元的生活补贴。
2、实践单位将为被录用人员安排适合的实践岗位,并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为每位被录用人员提供《20__年__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表》。
七、实践要求
1、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如需请假,必须书面提出申请,说明事由、起止时间。请假期间3天以内(含3天),须得到实践单位的批准;超过3天的,请假须经__县委人才办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请假人自行负责。
2、实践结束时,被录用人员必须填写《20__年__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表》,并由所在实践单位盖章后报__县委人才办备案。根据《20__年__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表》,实践单位将给予实践合格的大学生生活补贴。实践时间不满15天的,不发放生活补贴;实践时间超过15天但不满一个月的,发放半个月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