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员工不得在门店长时间接待私人朋友和亲属,违者处罚10元。
四、作息时间与考勤:
1、上下班时间8:30-18:00,迟到、早退一次,处罚20元,因故请假,要提前告知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如未告知分部负责人,每次扣除薪金20元,当月迟到超过10天者开除。
2、请病、事假须提前1天向分部负责人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突发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15分钟内向分部负责人请假。无故缺勤1小时以上,未请假或未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当月旷工超过三天者开除。
3、员工不得代打考勤,一经发现,处罚100元,当月代打考勤超过三次者开除。
4、每周1日轮休,有事调休需先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调休。休息期间,所有人员必须保持手机开通。超出休息日期按事假计薪,未请假按旷工计薪。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写辞职报告得到批准并办理交接后离职,在未得到批准须正常上班反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三天计薪,薪金按基本月工资/30天,无底薪的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五、工作职责
1分部经理
a对店面正常营运负责,提升门店业绩
b培训新老员工的业务能力和对员工的及时沟通c负责对门店业务拓展2交易员
a维系所分配的客户b服从门店的管理
六、离岗制度
交易员看房应做好外出登记,并记录所看房源编号。未做登记者处罚10元,对带有欺骗性质经证实重罚100元/次及做出通报批评,当月超过3次以上者开除。
七、会议制度
1、会议纪律
按时参加会议迟到处罚20元,未到处罚50元
2、会场纪律
会议时间必须关机或者调成振动状态违者处罚20元,如需接电话在得到主持人同意后可到会场外接听。
2024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2024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节营业员守则
1、进店规则;员工上班前须更换好工装,佩戴好胸牌,存放好个人物品,履行完考勤手续后准时进入卖场。
2、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佩戴胸牌、穿黑色皮鞋、并保持着装整洁。
3、上岗前须化好淡妆,将头发梳理整齐,精神饱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