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负责:学校负责人将全程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组织者:负责具体策划和组织活动的老师。
带队教师:负责带领学生参观并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六、筹备工作:
1. 制定方案:组织者将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行程安排、参观顺序等。
2. 车辆联系:与相关单位联系,确保有足够的车辆供学生使用。
3. 学生编队:将学生按照年级和班级进行编队,确保活动队伍井然有序。
4. 老师代表发言:组织者将邀请一位老师代表在活动开始前发表激励性的讲话,鼓励学生为了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活动要求:
1. 参加活动的学生需要统一穿校服,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在外出活动期间,学生应注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加强纪律性。禁止私自离队行动,要发扬团队精神。
3. 学生要注意环保,不可乱扔垃圾,保持活动地的整洁。
4. 参加活动的学生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如有不适的情况,要及时向带队教师汇报。
5. 带队教师要全程陪同学生,指导活动,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做好人数清点工作。
通过这次清明节祭扫活动,我们希望能够让学生深刻体会到革命先烈为国家和人民所做出的巨大牺牲,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感和进取精神,并通过实践活动加强对革命传统的教育,培养他们成为有社会责任感和高素质的当代中学生。
2024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策划9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代表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祭奠先人是中华民族悠久的优良传统。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8周年,为了缅怀为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而牺牲的革命先烈,引导人民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凝聚建设“五大石柱”的强大合力,石柱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清明期间深入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
活动将于4月3日上午9:00在县烈士陵园举行。活动的具体安排如下: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代表县委、县政府,2名机关干部代表全县干部,2名中学生代表各界群众,向烈士陵园烈士敬献花圈;
3、默哀1分钟;
4、讲话5分钟;
5、向烈士墓三鞠躬;
6、全体人员绕烈士墓一周(逆时针方向)后离场。
参加祭奠活动的人员包括:
(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人武部部长,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政委,共约40人;
(二)县人武部、消防中队、武警中队官兵,共各10人;
(三)军烈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代表,共10人;
(四)其他各界代表:机关干部100人、法院干警30人,检察院干警20人,公安干警50人、学生100人。
参加活动的人员需统一着装,制服者必须穿着制服,其他人员需穿正装。
参加人员需要在8:45之前到场,并按指定站位就位。
整个活动的统筹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级有关部门负责通知组织有关人员,并指定1名领导负责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石柱县清明祭奠革命先烈活动领导小组,由指定的领导任组长,并设立3个工作小组。
第一个工作小组是会务秘书组,负责活动方案的拟定、统筹、指挥和现场引导工作。其中,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整个纪念活动方案的拟定、统筹、指挥和现场引导工作,县委办公室负责盛xx的讲话稿和主持词的起草工作。
第二个工作小组是场地组,负责活动场地的布置,准备好音响、横幅标语,以及3个花圈。县民政局负责活动场地布置,准备好音响、横幅标语,以及3个花圈。县委办公室负责安排队伍站立位置。
第三个工作小组是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负责安排好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通过举办石柱县清明祭奠革命先烈活动,我们将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精神,凝聚全县人民的力量,共同建设石柱县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