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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应急预案5篇
大小:471.56KB 5页 发布时间: 2024-03-25 13:31:03 10.27k 9.51k

(1)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接诊危重患者后首诊医师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并做出初步诊断,开出抢救治疗医嘱,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时机。需要紧急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前手术医师要完成必要的病例资料的记录。紧急情况确无时间的可以在术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和病历,但是记录应以患者实际开始接受治疗时间为准,而不是从手术后开始。

(2)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做出初步诊断后,首诊医师要立即向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并请其签字备查。对需要外出进行的检查或治疗,要明确告知其并发症和危险程度,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必要时,派人陪同患者进行检查。凡是应该告知末告知,告知不详细,应记录末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应陪同未陪同,应会诊未会诊或会诊不及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后果,由主管域值班医师负主要责任,由科室主任负次要责任。

(3)强化医师的主导地位:经治医师在开出医嘱后有责任督促检查护士的执行情况,有权利要求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于医师掌握患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通报。

(4)强化科主任领导和医师分级负责制度:任何医师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凡下级医师应报告不报告,发生问题由下级医师负主要责任。凡下级医师已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不到场或未及时到达者,发生问题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主要责任。

(5)强化院内会诊管理:在紧急情况下,首诊医师可以电话或口头邀请相关科室急会诊。凡应请会诊不请会诊,由首诊科室负主要责任。凡己请会诊而会诊科室不到场或未及时到场影响抢救者,会诊医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转科患者管理:入院后患者因诊断有变紧急转人其它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开出入院后医嘱,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转科记录等,并负责追踪到相关科室据实补记完成入院记录等转科前资料,并在记录时间一栏后加括号注明“补记”字样。上述记录时间以患者实际开始治疗为准,不以办理住院手续时间为准。科室之间对病历资料的书写要从实际出发协商解决,有争议及时向各自科主任报告,凡因扯皮而不及时完成病历资料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科室分担。

(7)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患者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如患者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患者。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应急预案2

第一条为提高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给患者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门诊、急诊、病房遇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时,要很好地配合,充分利用医院资源,必要时向职能部门及院领导汇报,及时会诊,做到快速有效,协调有序。

第三条日常工作中,要确保各种医疗抢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第四条对上级医师查房,要在病历中认真做好记录。病历要能及时反映病情变化及重要诊治过程。各项辅助检查要及时掌握结果,妥善保存,认真分析。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不良反应,应用贵重或自费药品前,应告知家属。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患者抢救治疗。

第五条各科室、各专业组值班医师在接诊危重患者后,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和查体,做出初步诊断,快速完成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医师迅速开出医嘱交护士执行,病情紧急可先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后执行,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在紧急处理后尽快完成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并向患者家属详细告知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程度等,听取患者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意见,取得其合作。

第六条严重外伤、大出血、休克或心肺功能不全等,如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在立即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如上级医师处理仍有困难,要迅速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要立即调动本科人员,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参与抢救。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据实补记会诊记录。

第七条遇2人以上严重外伤、中毒等突发事件时,值班医师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处理有困难时要向医务科请求支持,特别严重事件值班医师可直接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请求支持。医务科在处理严重医疗事件、突发危急事件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第八条在发生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前兆时,值班医师要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到场处理,及时审查各类医学文书资料,做好病历记录等工作,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

第九条处理

一、遇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在给予初步必要治疗的同时,通知门、急诊主任,或病区值班医师,并要求在10分钟内到位。急诊患者留观原则上不超过3天,门、急诊病历要求书写规范,值班医师据患者病情请示上级医师后可决定是否入院。如患者无足够经济能力,为抢救生命,应予抢救性治疗,包括入院、手术。事后将情况向医院负责人汇报。

2.转入患者,应从转出科室获得充分医疗资料,了解病情及诊治经过。留意患者及家属心态,警惕已经潜在的医疗纠纷。

3.入院抢救患者,应立即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明确主管医师,做好监护,住院医师随时查看巡视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当日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时查房,组织治疗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当日及时或晚交班时进行全科讨论,认真做好记录。

4.白班经治医师向夜班医师及备班医师书面和床边交班,并做好交班记录。值班医师及备班医师应认真查看患者,掌握病情。

5.住院医师每日至少2次查房,每天至少1次病程记录。主治医师每日查房,3天内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病历应及时反应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如上级查房,会诊等内容,并妥善安全保存病历。

6.必要时通知医务处或院领导,以便调配医疗设备,组织全院会诊、院外专家会诊。对潜在医疗纠纷,严重欠费等情况,应及时向院办汇报,并呈交书面材料。

7.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对需外借设备明确借用渠道、流程。若需其它部门、科室间合作,必要时应请医务处协调,避免向患方暴露医院内部分歧。

8.及时追踪重要化验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9.若需手术则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性手术除外),由科主任主持,术者必须参加,填写术前讨论记录,病历中做详细记载。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14岁以下患者手术前应有儿科会诊。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术者需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0.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药物不良反应、应用贵重药、自费药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

11.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向患者、家属或委托人交代病情,告知患方下列情况:

(1)诊断、拟行检查、预后、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治疗矛盾、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

(2)诊治可能引起的医源性不良后果及可能采取的矫正措施;

(3)植入物;

(4)需使用的贵重药品和其它需患方承担的费用;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

(7)切除术前未交代的脏器;

(8)搬动患者可能造成危险;

(9)有创操作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以示确定;

(10)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时,应注意内容始终连贯一致,如产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事办,以做好病情解释等各项工作;

(11)因病情需要转科时,应与转出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准备再行转科,并于当天完成转科记录。

12.强化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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