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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应急预案5篇
大小:471.56KB 5页 发布时间: 2024-03-25 13:31:03 10.27k 9.51k

(1)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接诊危重患者后首诊医师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并做出初步诊断,开出抢救治疗医嘱,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时机。需要紧急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前手术医师要完成必要的病例资料的记录。紧急情况确无时间的可以在术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和病历,但是记录应以患者实际开始接受治疗时间为准,而不是从手术后开始。

(2)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做出初步诊断后,首诊医师要立即向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并请其签字备查。对需要外出进行的检查或治疗,要明确告知其并发症和危险程度,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必要时,派人陪同患者进行检查。凡是应该告知末告知,告知不详细,应记录末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应陪同未陪同,应会诊未会诊或会诊不及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后果,由主管域值班医师负主要责任,由科室主任负次要责任。

(3)强化医师的主导地位:经治医师在开出医嘱后有责任督促检查护士的执行情况,有权利要求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于医师掌握患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通报。

(4)强化科主任领导和医师分级负责制度:任何医师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凡下级医师应报告不报告,发生问题由下级医师负主要责任。凡下级医师已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不到场或未及时到达者,发生问题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主要责任。

(5)强化院内会诊管理:在紧急情况下,首诊医师可以电话或口头邀请相关科室急会诊。凡应请会诊不请会诊,由首诊科室负主要责任。凡己请会诊而会诊科室不到场或未及时到场影响抢救者,会诊医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转科患者管理:入院后患者因诊断有变紧急转人其它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开出入院后医嘱,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转科记录等,并负责追踪到相关科室据实补记完成入院记录等转科前资料,并在记录时间一栏后加括号注明“补记”字样。上述记录时间以患者实际开始治疗为准,不以办理住院手续时间为准。科室之间对病历资料的书写要从实际出发协商解决,有争议及时向各自科主任报告,凡因扯皮而不及时完成病历资料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科室分担。

(7)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患者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如患者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患者。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应急预案3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院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应急预案。

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来我院就诊的危急重病员。

急诊范围: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状态时,我院对下列情况病员均应组织紧急抢救:

1.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1.2突然之急性腹痛;

1.3突发高热;

1.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1.5产科危重症:高危妊娠、产后大出血等

1.6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1.7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1.8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1.9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1.10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14其它:经医师认定符合急诊抢救条件者。

2.抢救病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无论是医生或护士发现来我院需要急诊抢救的病员,一方面应当立即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另一方面应通知相关抢救组成员。抢救组成员接到(电话)通知后的8分钟内应赶到抢救现场;若需使用救护车,司机接(电话)通知后的10分钟内应出车并迅速赶到指定现场,以便及时投入抢救。

3.成立抢救小组

由总指挥、医生组(外科、妇产科、内科)、护理组、药房、救护车队组成。所有成员应配备通讯工具,实行每日24小时开机,外出时应事前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4.抢救病员属本科室诊疗范围又具备抢救条件的应积极组织抢救,对其中危重病员的抢救不应以是否预交诊疗费用为前提条件:可以先抢救,后交费;或一面抢救一面告知家属病情和交费的方式进行。抢救以本科室医务人员为主,其它科室医务人员应紧密配合,若病情特殊,可组织全院相关科室人员进行。

抢救病员若不属于本院诊疗范围或不具备抢救条件的,应向病员及其家属说明实际情况:包括病员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我院现有的医疗条件限制,在征得病员或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建议立即转诊转院。转院时一定要经初步急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才能进行,并事先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防止转院途中发生危险和意外,对其中病情危重的病员要有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和家属同往。对病情危重需要转院而病员或家属坚持不同意转院或病情不宜暂时转院而病员及家属坚持要求立即转院的,应做好谈话记录,并记载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病员或家属认可和签字。

5.抢救工作要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按抢救制度进行,抢救结束后,应予6小时内补记病历抢救记录:重点记录病情、抢救经过和结果,入院及抢救时间应记录至分钟,并有负责人签字。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要时可邀请病员主要家属到抢救现场了解病情和抢救情况,并及时发出《病危通知书》和通报病情,争取家属的配合和理解。

6.抢救开始前应及时通知医院主要领导,汇报有关病情及抢救过程和结果,必要时请求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凡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要注意行医资格和完备执业手续签字。

7.对出现医疗纠纷和可能引发医疗纠纷争议的病例,应完备和妥善保管好急诊抢救病历和有关的医用材料、药品等实物,在医患双方(每方不少于2人)和第三方(证明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及实物。

8.做好抢救物资的准备,设置专用的抢救室;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需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要做好器械设施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功能运行状态,以便应急使用。

4。17.1。3C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应急预案4

为保证医疗安全,给急危重患者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提高危急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对来本科室的检查的急危重症患者或在检查过程中又发生急危重症变化者采用以下应急处理预案:

一、急危重病人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一律先进行检查,后补记费用的诊疗制度。必须要求有临床医师、护士陪同在病情得到稳定后才可以进行相关检查。

二、指定专人管理急救、抢救药品、器械,随时检查,随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无菌器材不过期,取用方便。

三、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患者抢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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