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对一”指导,重在过程,动态把握学生的发展轨迹。
三、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
学校成立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由校长室、学校行政班子为领导。
1、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德育导师队伍
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从本学期开始试行德育导师制,要求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导师工作,人人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导师队伍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及部分任课教师组成,学校领导分到各年级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级:分管领导各班班主任
二年级:分管领导各班班主任
三年级:分管领导各班班主任
四年级:分管领导各班班主任
五年级:分管领导各班班主任
六年级:分管领导各班班主任
四、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要与部分学生结对,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并对全体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德育导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校德育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德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学期结束时对各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2、德育导师工作职责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
(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个性特长。
(4)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
(5)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工作中的支持。
(6)与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其他教师随机交流情况与工作经验。
(7)认真学习有关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辅导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导”的素养,利用谈心、集体活动、家访等形式履行好各项应尽职责。
(8)德育导师应为学生做好有关成长档案记录,相应做好有关记录,要及时积累撰写德育导师案例,每学年不少于1篇。
五、具体做法及要求:
1、摸底调查:调查各班需要导师辅导的学生,选择确定受导,尤其是家庭教育有缺失、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
2、成立辅导小组:每位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指导1—2名学生。
3、要求:
(1)德育导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
(2)导师应认真倾听学生的心声,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3)导师必须做到:
每周必须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辅导等;每月必须与家长联络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要帮助学生改掉一个不良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养成一种兴趣爱好,要努力改变受导学生的现状。
要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要尊重学生,依法执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