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班级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师生非正常伤亡及综合治理案件等重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校在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规章制度、重大活动安全预案、防火安全预案、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各类安全工作活动记录(升旗仪式、班队会、广播、黑板报、安全工作检查记录等)、上级文件等逐年单独装订成册,实现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