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5. 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6.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7.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8. 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9. 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10. 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 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12.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13. 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14. 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15. 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16. 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17. 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8. 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19. 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20. 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21. 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_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2. 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202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方案3
为了贯彻上级精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县政府和年月日县召开的会议精神,结合镇实际,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开展标本兼治工作,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明显减少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减少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领导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的研究、政府的坚强领导,顺利进行。
四、工作重点
重点掌握辖区内农村道路、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
重点执法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山区公路。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
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五、工作措施
1.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合力。镇政府对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单位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扩大管控覆盖面,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人员执勤和巡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路段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政府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措施,加强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设置警告标志,并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加强对交通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交通隐患。
3.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农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驶的现象。
4.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农村集市等人群集中的时间和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组织宣传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开展道路巡查,登记农村机动车车辆,加强宣传教育,劝阻群众违法行为。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讲稳定,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行政领导要全面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抓落实,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解决存在的问题,取得成效。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追究责任。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