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主题和服务对象
(一)活动主题: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
(二)服务对象: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外出打工,留守在农村的孩子和随父母务工进城缺乏照顾的农民工子女)。
四、留守儿童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针对留守儿童,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等形式,广泛推广代理家长制度。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经济帮扶、生活帮助、精神抚慰、思想行为引导、心理健康咨询等志愿服务,使他们在生活、学习、成长方面得到关注和支持。
(一)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兴趣、阅读习惯等,督促他们按时完成作业,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行为,促进他们的学习进步。
(二)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咨询和引导。陪伴留守儿童一起游戏、聊天、郊游等,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情感生活,对早恋、自卑、孤僻乖张、自负等心理问题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养成乐观、自信、大方、开朗、健全的人格。纠正懒散、自私、不文明礼貌等不良行为习惯,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加强与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沟通,宣传讲解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引导监护人正确教育孩子,消除溺爱、简单粗暴或漠不关心等不良现象。
(三)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感恩教育。讲解宣传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敦促并帮助父母和监护人主动关心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亲情传递”主题活动。通过电话、写信、网络视频、送礼物等方式,让父母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子女成长情况,让留守儿童感受到亲情,懂得知恩图报,让他们在心理上有依靠、在精神上有关爱、在生活上有照顾。
(四)关心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与他们一起共度节假日,赠送小礼物,对困难家庭的留守儿童进行经济帮助(如有条件)。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重点和活动安排
(一)工作重点
以“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将关爱留守儿童纳入今年志愿服务行动的工作重点。
(二)活动安排
1、在全面复学后,各中小学要开始志愿者与关爱对象结对等活动,建立和扩大志愿者队伍,确定关爱对象,并号召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为全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6.1”国际儿童节期间,各中小学要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我保护教育、爱心捐赠等活动,掀起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行动的高潮。
3、元旦、中秋、春节期间,以送温暖和共度团圆饭为主要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让留守儿童度过愉快、欢乐、祥和、幸福的节日。
七、工作机制和阵地建设
(一)推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的工作机构建设。各中小学要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协调组织、指导本校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二)推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扩大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的影响力,带动更多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依托青年学生志愿者、教职工志愿者等重要群体,不断壮大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队伍。
(三)加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阵地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形象、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原则,建立集组织、协调、实施功能为一体的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阵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中小学要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报纸、新闻、校园网络、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青年团员、青年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并加大宣传力度,让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深入人心。同时,要在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中培养挖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人参与,推动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三)协调配合,共同管理。根据本方案安排,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具体活动方案,推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并努力形成协调配合、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四)注意总结,及时推广。对于活动效果良好的团队和个人,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推广。根据本方案,统一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和规模。
(五)注重落实,规范管理。积极配合团县委开展青年学生志愿者、教师志愿者的招募工作。认真落实以学校为主体的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责任,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花名册,制定志愿者关爱计划和志愿者管理方案,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提供基础。
各中小学要在5月25日前制定活动方案,并在6月24日前将阶段性小结和活动材料(包括图片和文字资料)上报至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