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7、详细记录事故全过程(停电情况时光、报告时光、受话人姓名、报告资料、离开时光、事故原因等);
8、当内线故障导致主供电源停电情况时;
9、工程主管组织机电检查电力系统故障原因并及时抢修;
10、加强电区域的安全巡逻;
11、工程主管及时把状况汇报管理处主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并提醒用户做好来电的准备;
12、工程主管要求值班电工做好操作准备,按《电业规定》进行送电操作;
13、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停电情况区域是否已恢复正常;
14、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5、详细记录事故全过程(停电情况时光、报告时光、受话人姓名、报告资料、离开时光、事故原因等)
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火灾等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综合办公大楼机关工作人员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防火指挥部
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防火指挥部,下属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的突发事件: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灭火行动组:由消防科长任组长,消防科全体人员和维保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大楼的一般初级灭火的扑救工作。
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通信联络及部门的统一协调。
疏散引导组:由组织人事科长任组长,组织人事科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安全防护救护组:由维修科、生活科各科长任组长,各科室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1、指挥部领导各小组要掌握防火安全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防范。
2、要加强对多单位防火安全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3、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马上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元内部电话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查看。
2、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报告火源的正确地点、火势,如是初起火灾,立即组织大楼周边各科室工作人员争取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队伍,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灭火。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立即组织第二灭火队伍进行增援。
3、如发现火情重大,呈蔓延态势,马上拨打“119”电话报警求援,同时放下防火帘,用以隔离火源,阻止烟和有害气体蔓延,缩小火源区域。当消防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做好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4、如晚上发现火情,立即与消防科负责人、管理人员、维保人员联系,同时报告分管领导,紧急组织灭火队伍灭火,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消防科全体人员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5、发生火情后,掌握“三近”原则:距起火点近的消防人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利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报警点近的消防人员或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消防人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引导人员疏散。
6、消防控制室负值班人员在确认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
(1)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指令,同时告知所有工作人员不要惊慌,在消防人员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人民广场。
最佳撤离路线:A区西楼人员出零层西门,经过楼前西大门到达人民广场;C区东楼人员出零层东门,经过楼前东大门到达人民广场;B、C区之间人员走中门,经过正门到达人民广场;A、B区之间人员走一楼北门,出北大门后分别沿府安巷、府佑巷到达人民广场;餐厅和零层及以下楼层人员从零层东西安全门就近撤出大楼,经大楼两侧道路分别出楼前东西大门到达人民广场。
(2)立即启动正压送风、排风系统和消防泵等设施,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灭初起火灾。
(3)立即通知维修科,安排电工、电梯维保工根据火灾情况实施断电,关停电梯。
(4)在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小组做到“快速反应、全体动员、层层负责、重点控制、讲究策略、协同作战、处置果断”。
三、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的处置程序
1、当单位的消防员确认火警时,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或报警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警,同时做到: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络组拨打“119”电话报警。
2、消防控制室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按照第二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6项规定实施。
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按照第二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6项中第(4)部分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