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体育赛事医疗保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体育赛事医疗保障方案1
为服务好农运会,南阳市卫生局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农运会医疗保障工作;成立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公共卫生督导领导小组,迅速制订出台《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依照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对新建的10家农运会接待宾馆提出卫生建设标准要求;做好市直定点接待宾馆、比赛场馆公共卫生监督工作,采用分片包干,两名监督员包1个宾馆(场馆)的办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提前进入,一包到底;组织医疗卫生服务急救规范培训,先后分3期对80余名医疗卫生保障人员,180名定点医院护士礼仪师资人员,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疾病控制、公共卫生、饮用水安全、场馆和宾馆病媒防控的155人进行专题培训;确定了农运会定点医疗救护单位,按照赛事进度及时启动定点医院急救“绿色通道”,确保伤病运动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根据有关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农运会传染病控制工作体系,制订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组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医疗卫生部部长、公共卫生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南阳市卫生局局长赵玉亭表示,农运会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疗急救、医疗保健、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农运会的举办,对南阳市医疗卫生工作者而言,是挑战,是考验,更是一次大检阅。
为此,南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把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化为迅速行动,全面进入实战状态。目前,10个公共卫生督导组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公共卫生专项督导工作,确保在农运会举办期间实现“三不三保证”目标,即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爆发或流行,不发生食物中毒,不发生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信息报告准确快捷到位,保证赛事期间每一位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证重点保健对象得到规范、有效、满意的医疗服务。
目前,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医疗卫生部已对比赛场馆和接待服务部确定的接待宾馆(含县市)的医疗保障人员进行了定岗定位定任务。具体安排是每个比赛场馆设立医务室,配备1名医疗负责人,2名医生和2名护士,1名司机和1辆救护车(自行车载重比赛设三个医疗点,龙舟比赛设两个医疗点,对抗性较强的比赛项目配备有外科和骨科医生);非竞赛场馆(宾馆、新闻中心、广电中心、机场车站等)均设医疗点,配备1名医生和1名护士;省部级以上领导、团部驻地加倍增设医疗点,并派有经验的专家带队。开幕式医疗保障工作安排是新体育场内设1个急救中心,贵宾休息室旁设1个专家医疗点,台旁设1个专家医疗点,其余看台设15个医疗点,每个医疗点配1名医生、1名护士、2名担架员,场外4个出入口,每个出入口设两个医疗点,配两辆救护车做应急准备。
体育赛事医疗保障方案2
1高校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的内涵
高校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是针对高校校园体育运动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以为高校学生提供保障为宗旨的,集社会医疗保险、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体育保险,及高校用于应对校园体育相关事故权责纠纷的责任保险于一体的保障机制。高校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的主体是高校、高校学生、政府、保险公司。保障机制的主要形式为保险,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高校学生作为被保险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体育保险;第二部分是学校作为被保险人的责任保险。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体育保险,以及责任保险与现有社会保险的创新性结合。
上述保险的具体使用方式为:①社会医疗保险:当高校学生在校园体育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医疗费用时,可通过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得到医疗费用一定比例的补偿;②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当高校学生在校园体育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时,可通过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得到相应的保险金给付;③商业医疗保险:补充基本社会医疗保险,保险责任限定为高校学生在校园体育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④体育保险:对于有特殊需求的体育专业或体育队等学生,在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程度上进行补充。保险责任为在特定体育项目或赛事的进程或训练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以及在参赛途中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⑤责任保险,当学生在校园体育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负有直接或间接的责任,或权责不清,学校需对学生及家庭给予赔偿时,由保险公司代其与学生一方协调。
保障机制应由国家相关部门、高校、保险公司共同运作。保障机制的制定者和提供者为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出台相关方案,使机制运行透明公开。保障机制的执行者是高校和保险公司,高校应秉承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配备完善的医疗及体育设施,及时发现校园体育运动中的风险,做好避险减损等准备,定期对相关负责人、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学校配备完善的体育及医疗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并进行监督提醒。学生作为保障制度的受益人,应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了解使用保险的相关知识,对于机制中商业保险和体育保险部分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2影响高校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需求的因素分析
为研究辽宁省高校学生对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的需求,本文以大连市高校为例,对其在校学生进行了线上和线下的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300份,收回有效问卷1185份。受访者中,男性占比4599%,女性5401%;年级分布方面,大一学生占比1722%,大二学生占比2473%,大三学生占比3097%,大四学生占比1907%,硕士生和博士生占比801%;专业类型方面,体育类专业占比1526%,非体育类专业占比8474%。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设置了问题“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建立起相应的体育运动保障机制”来考察受访者对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的需求。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我们得到以下几个可能影响高校学生对校园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的需求的因素。
(1)性别。通常,男生在校园体育运动中的参与程度与女生相比较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频率也较高。
(2)年级。在高校中普遍存在高年级学生因学习、就业压力参与校园体育活动机会较少的情况。
(3)专业(体育类或非体育类)。通常体育类专业学生在日常的校园生活中接触体育活动与非体育类专业学生相比较多,对保障机制的需求相对较大。
(4)平时参加体育活动的频率。参加体育活动频率越高的人,运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概率越高。
为了使相关因素对需求的影响分析更具代表性,对特定几个学校按照学校类别分层抽取395个样本,其中250个样本对应的学生来自东北财经大学,50个样本对应学生来自大连理工大学,50个样本对应学生来自大连海事大学,45个样本对应学生来自辽宁师范大学。
因变量是“大学生认为是否有必要建立相应的体育运动保障机制”,认为非常有必要为0,有必要为1,无所谓为2,没有必要为3。性别取值男为1,女为2;年级取值大一为1,大二为2,大三为3,大四为4,研究生及博士为5;专业取值体育类为1,非体育类为2;参加活动频率取值“一天一次及以上”为1,“一周三到五次”为2,“一周一次”为3,“一月三到五次”为4,“更少”为5;参与体育活拥男问饺≈怠疤逵课及体育测试”为1,“运动会及体育比赛”为2,“校队训练”为3,“军训”为4,“社团活动”为5,“自由锻炼”为6。
男生、女生在对于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的必要性有基本相同的倾向,大多数认为有必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
综合分析得到专业的系数为正,说明体育类专业比非体育类专业学生对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的需求更大,需要特别注意体育类专业学生对于校园体育运动保障机制的需求。参加体育活动频率越高越倾向于建立保障机制,并且显著。年级在模型中不是最佳解释变量。
模型中的部分因变量的系数不够显著,原因之一是数据数量较少,也说明高校学生对校园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的需求是具有普遍性的。本次调查中,有8987%的受访者认为很有必要和有必要建立此类机制,仅有157%的受访者认为没有必要建立此机制。说明高校学生对于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有很大的需求。
由此,我们对有需求的同学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在可接受的校园体育保险投保方式方面,近6036%的受访者选择灵活的“自愿与统一结合的方式”,也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学生选择完全自愿投保,约占总受访者的3453%,只有极少数的人选择校方统一要求。说明,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应给予学生自由选择的权利。
在调查了相关校园保险保费标准之后,问卷拟定的保费层次分别为:60以下、60到180、180到400、400以上(元/年)。通过数据可知,学生能够且愿意接受的保费范围大致为每年0到180元,说明校园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不宜费用过高。
3目前国内高校校园体育运动保障机制的缺陷
目前高校大学生所办理的保险主要分为两类: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各省、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的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为强制保险。保险责任为住院、重大疾病治疗、门诊费等。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责任为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疾病身故或全残医疗费用、住院或重疾门诊医疗费用。这两种保险构成的保障机制存在如下缺陷。
31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力度不足
社会医疗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可报销,根据药品类别、医院级别的不同划分相应报销比例。有些药品不在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住院费的赔偿也只有高于起付标准才可报销,因而不能包括全部医药费用,存在需由学生自己承担的缺口。
32商业保险实用性不足
首先,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与高校生需求契合度低。只有当被保险人出现重大伤亡或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但对于大多数不同于职业体育生的高校学生,他们多参与非竞技类体育活动,出现伤残、死亡、重大疾病的概率较低,而在大学体育运动中多发的骨折、摔伤等问题却不在保险责任之内。其次,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广,保费较高。
33商业保险捆绑销售
据调研,大连市高校学生均购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学生幼儿综合保障计划,该保险包括:①基本险:意外伤害险;②附加险:a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b住院及重疾门诊医疗保险;③可选保障:a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b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上述各险种学生不能有选择性地购买,捆绑销售拉高了保费。
34高校的巨额赔付支出
首先,高校学生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校方对其不再具有监护责任。校方只需做好指导、引领、告知工作,设备定期维修更新,出现校园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后及时采取措施即可。但校方出于人道主义,仍会给予学生一定的补偿田;其次,若学生的伤害来源于体育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则高校应对学生运动意外伤害负责,这时需支付更巨额的赔款。
35缺乏特殊群体的特殊保障
目前的保障机制对高校体育特长生、体育类专业学生、高校运动员等运动量大的学生没有特殊保障措施。学校通常在其参加比赛前为其统一购买参赛期间的短期意外险,未能覆盖日常训练及其他激烈的、对抗性较强的项目。
36宣传力度不足
现存保障机制宣传力度不足,大部分学生在入校时统一办理了保险,但其中超过八成未使用过这些保险。学生对自身所投保险的信息、功能不甚了解,未考虑自身真正需求。并且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缺乏使用保险的意识。
4高校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创新性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