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的疫情形势,一些地方还召开了多次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工作。他们加强了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来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除了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还致力于提供暖心的祭扫服务。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一些地方推出了网络祭扫和代为祭扫的方式,鼓励群众利用互联网平台来进行祭扫。同时,他们也提供了便民惠民的服务,如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以降低祭扫人流密度。
除了提供便利的服务,各地还积极引导群众践行文明低碳祭扫。他们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经典诵读等方式来缅怀故人,组织家庭追思、社区共祭等活动,丰富了清明节的内涵。同时,他们也加大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力度,培育了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殡葬理念。
除了提供安全和便利的服务,各地还重视防范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严禁使用明火,严防祭祀活动引发火灾。同时,他们也加强了对火源的管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防止火灾、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预防和化解舆情风险,各地主动作为,加强对殡葬领域的研判分析,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他们加强了舆论宣传引导,回应媒体和社会的关切,确保群众健康、安全、文明地祭扫。
总之,今年清明节,各地在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方面都做出了充分的准备和努力。他们提高了站位,加强了安全管理,提供了暖心的服务,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预防了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重视了舆情风险的防范和化解。通过这些举措,他们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安全、便利、文明的清明祭扫服务。
明节烈士陵园祭扫活动方案3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公墓管理处、市殡仪馆、石庄殡仪馆:
根据上级清明祭扫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的祭祀节日,也是群众祭祖和扫墓的高峰。广大群众祭扫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将在较短时间内集中释放,加之今年是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三年来政策优化调整后的首个清明节,在“乙类乙管”的要求下,外地返乡祭扫人数预计将会剧增,给清明期间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一是要提前科学谋划。根据南通市局要求,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从3月8日起至4月18日结束。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研判今年祭扫服务的形势,抓紧制定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部署落实,切实做到“早研判、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要切实承担好文明殡改工作的牵头作用,形成专人专班对散埋乱葬和硬质墓碑墓亭彻底督查清除,杜绝借清明祭祖,翻建、固化坟墓,修豪华墓碑墓亭现象;要指导镇村(居)管好用好镇村公益性公墓,杜绝闲置现象;要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加大对属地公墓(骨灰堂)文明规范运行的指导,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专业服务,加强对焚烧冥币、纸扎、斗香、烟花爆竹等不文明祭祀行为的管理,大力倡导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违规祭祀用品,杜绝坟前焚香烧纸点烛,严防引发火灾,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低碳生态方式表达哀思。
二是要成立工作专班。
三是要完善值班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要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负面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理解支持,防止造成不良影响,为清明节祭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保障水平
各镇(街道)要把清明节作为检验殡葬行业管理实效的重要时机,加强祭扫服务保障,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一是要开展便民服务。要按照“八有”标准,对公墓墓区及周边环境再次进行优化提升,尤其是道路、围墙、绿化等整治要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公墓(骨灰堂)环境肃穆、整洁,让逝者安息、家属安心。针对清明节祭扫服务特点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开辟新祭扫场所、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等方式,对祭扫车辆采取单向进出、限流等临时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要加强规范管理。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公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推进服务规范透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行风建设。要强化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切实加强对遗体火化、骨灰安葬(放)、祭扫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三是要持续整治问题。要根据《关于印发如皋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皋民事〔__〕19号)精神,针对辖区内尚未整治到位的超标墓、硬质化墓(亭),清明期间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反映的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殡葬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主动开展明查暗访,加强整治和监管,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加强安全管理,全力打造平安清明
各镇(街道)要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清明节祭扫各项安全工作。
一是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自查自纠,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
二是要制定完善应急措施,提升应对风险能力。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提倡“无烟火祭扫”,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各级公墓管理员要切实履职尽责,督促提醒丧属不能携带可燃祭品进入骨灰堂(墓区),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防止出现长时间排队、拥堵踩踏、火灾及交通事故等安全问题。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及周边治安管理,推动群众祭扫安全有序、社会大局稳定。要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提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大事件报告等制度。
三是要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切实增强工作合力。要成立包括宣传、网信、公安、民政、城管、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深入殡葬服务机构及周边,联合开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搞好宣传引导,深入推进移风易俗
我市申报的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5月份上级将对试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要充分借助“清明节期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行业的特殊时期”这一重要契机,大力宣传殡葬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唱响移风易俗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积极提供宣传线索,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宣传推广殡葬改革经验做法,宣传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逐步消除职业歧视,让更多群众感受殡葬行业新面貌新气象。要认真宣传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地区的改革成效,以点带面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的新风尚。
二是要引导文明祭扫。要积极推进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祭扫专门区域或共祭区域,开展集体共祭、社区共祭等追思活动。依法进行祭扫活动管理,抵制封建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要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和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活动,厚植家国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要推行生态安葬。要充分用好清明期间安葬的习俗,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以及历史上“散埋乱葬”坟(亭)的搬迁清理。推广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等环保用品,制定实施激励奖补政策,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五、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工作安排,市民政局设立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值班。同时商请市委文明办、市民宗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督查检查,此次督查情况将作为今年《如皋市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管理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皋民发〔__〕25号)评分的重要依据。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举措、压茬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凡在清明节祭扫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消防事故、骨灰遗失的;丧属3次以上投诉并查证属实的;省市检查抽查中出现问题,被曝光或予以通报的镇村(居)一律取消年度的评选资格,并视情在局年度高质量考核中扣分。请各(街道)于4月20日前汇总报送本地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明节烈士陵园祭扫活动方案4
为了全面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动以文明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工作的良性发展,切实加强殡葬系统的行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我们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首先,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平安清明。安全稳定是最重要的。各县(市)区民政局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新年度清明节祭扫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隐患就是事故、苗头就是危机”的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各类安全保障措施,高效保障清明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顺利实现今年“文明祭扫、保护环境、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首先,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失职追责制度。相关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统筹部署,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其次,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参照本方案要求,督促辖区殡葬服务单位及早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区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限流和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的火源管控,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新闻媒体,告知祭扫群众安全注意事项,严密防范火灾、踩踏以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再次,要开展双查,杜绝隐患。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开展以自查自纠为主、重点单位和区域抽查为辅的安全双查工作,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隐患,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发现立即整改。
此外,要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与宣传、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林业、卫计委、消防、城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把安全保障抓早抓细抓实,共同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其次,我们要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将服务质量作为行业生命线常抓不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文明健康、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针,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殡葬为民”的工作理念,持续开展“殡葬服务月”活动。要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的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单位要将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殡葬行业行风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管理上见实效,不断提升殡葬系统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大力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努力实现“诚信殡葬、阳光殡葬、便民殡葬、文明殡葬、生态殡葬”,促进全市殡葬行业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