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查自改,消除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
3.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学校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大检查,查明各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
六、基本要求: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努力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学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生产的领导,将其列为每年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明确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合力。
2.建立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建立安全信息网络,及时排查和发现安全问题,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治安、安全事件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况,要严肃查处和追究。
3.建立督查制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督导,保证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建立台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责任追究制。在建立责任制的基础上,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对于安全工作得力、防范工作扎实、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给予表彰。对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
七、总结和考核:
在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情况,并掌握工作的开展情况。学校应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