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数额不大或影响较小的要发挥本院自身的力量,采取“攻心术”和“允许自守术”进行侦破。
6、对老人被盗的财物如果确实找不到了,必须和本人坦诚沟通,争取老人的谅解。
对因本院的原因造成的被盗追不回的要给予适当补偿,并填写备忘录。
养老机构质量提升的思考与建议2
1.1老年人人身安全保障内容
1、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
2、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养老院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3、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烫伤、走失、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确的应急处理流程和制度。
4、老年人能够接触的设备无尖角,地面做防滑处理,床头、厕所有呼叫装置。
1.2门卫值班管理保障1、做好值班日记,晚上10点锁好大门,早5:30开大门,晚10点后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开门放行,晚上要加强安全巡查。
2、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准私自放行车辆。
3、对外来车辆一律要登记车辆牌号与单位。
4、值班前与值班期间不准喝酒。
5、对向外拿运公物及其它可疑现象要认真检查,并要认真做好登记。
6、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7、对头脑不清醒或行动不便的院民,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放行。
1.3养老院治安管理保障1、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搞好单位安全的自觉性,全面培养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工作中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治理公寓的能力。
2、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工作人员要提醒和指导院民确保自身安全。
同时,在自身各种服务活动中要确保安全,防止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发生事故。
3、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除有意违法犯罪,应特殊处理外,一定要与人为善,息事宁人,控制事态,化解矛盾,不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对于院民之间矛盾,工作人员要主动调解,做到公正、公平,无效时立即向单位领导或110汇报。
4、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对易变质腐烂的鲜活物品和怕挤压、倾倒的易碎、易损物品以及较大货物一律不予存放,院民所带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管,但手续要齐全。
5、如发现院民房发生过刑事犯罪活动,从业人员应暂停清理、整理房务,保持现场原状,报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切实做好治安协查工作,对于正在实施的各类犯罪活动,工作人员在报110的同时应尽一切可能制止犯罪活动。
6、凡入住的院民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院民不得私自住宿或转让、调整床位。
7、院民住房钥匙除自己保管外,应由工作人员配份随身携带或专柜存放,不得任意乱放,也不得带出养老院,防止因钥匙失控而出事。
在一些突发案件和事故中,如火灾、爆炸、中毒,重点要放在救人、疏散公寓老年人,维护院民秩序等工作上。
对威胁或伤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重点解决抢救受害者,注意发现和控制重要嫌疑分子,以及现场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1.4养老院安全守则1、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2、不准相骂、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3、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不准私自生火,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4、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5、不准体弱、有病老年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不准私自外出,外出做到请假,佩戴院民身份牌,并说明去向,以防走失。
6、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7、不准私自购买农药等有毒物质类和易燃易爆物品。
8、不准私自购买或私藏刀具、铁棍之类。
1.5紧急呼叫装置配备保障我单位智慧养老平台配备有一键呼叫设备,如果老年人在养老院内遇到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帮助,可以通过一键呼叫进行求助,如果是养老院老年人出院,或是离院在家,也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电话获得服务。
养老机构质量提升的思考与建议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预防火灾事故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