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制定和有序实施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制定教育教学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制定线上线下教学工作方案,确保新学期的教学工作按计划进行,确保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要平衡配置教育资源和师资团队,确保分班工作的公平开展,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至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加强招生管理,重点检查公办学校择校、民办学校跨审批地招生等违规情况;加强学籍监管,严禁出现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做好“零起点”教学等开学安排。各中小学要充分考虑今年的特殊情况,认真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所有年级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零起点教学,不得提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学校要通过集体备课、备课笔记检查、推门听课等方式加强课堂教学的检查和指导。在校门口以醒目的方式公开承诺零起点教学,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3.全面排查校舍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的校园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汛期受灾学校的围墙、校舍、生活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检查和巡视,并建立校园风险清单,实施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无盲区和死角,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平稳、有序开学。
4.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开学前,要重点对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重点人群进行校园和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5.科学组织开学典礼。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取线上、户外、分批错峰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学典礼,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师生的安全和健康。
6.上好“开学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安全教育、新冠疫情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7.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经排查确定辍学的学生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严防“疫后综合征”。完善心理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和教职员工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
9.统筹做好实践教学安排。对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课程,根据条件,分批次合理安排,减少人员聚集,逐步完成,保证实践类课程和活动开展时所需的防疫物资必须到位。对校外实习和实训,要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安排专人指导个人防护,制定合理的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生的食宿住行等事宜,尽量做到“两点一线”,确保师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开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履行好主管责任,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完善学校联防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3.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得到落实。建立健全开学后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动态指导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调整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筑牢校园防控防线。
秋季开学实施方案范文9
一、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拟定了开学时间安排。小学、初中学生将在8月31日到校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普通高中学生将在8月24日返校,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而中等职业学校将在8月3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也从8月24日开始。秋季开学将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即“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的不开学、学校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管理不到位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开学”。
二、旅居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1.外出的师生员工(包括食堂、宿舍、保安等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开学前14天的生活轨迹报告。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需签订健康安全承诺书。新生自接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将由对应学校负责监管,提前开学的年级仍需提供14天的生活轨迹报告。
2.各县区、学校要严格审核“日报告”和“零报告”数据,精确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以及在盘外(特别是新疆等中高风险重点地区)以及近期即将返盘的师生员工情况。
3.动员在盘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尽量在8月24日前安全返盘。在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师生员工的返盘应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并进行集中隔离。
4.倡导中小学生自愿接种流感疫苗。秋冬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多发的季节,流感症状和新冠疫情的症状极其相似,考虑到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学校要倡导中小学生家长及时为孩子接种流感疫苗。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统筹
1.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开学以来的工作情况,分析研判疫情发展形势,并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各项工作。
2.加强全员培训。学校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的线上培训,提高防控意识,保证开学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张弛有度,既不麻痹大意,也不惊慌失措。特别要对新生和家长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让学生自觉遵守,家长理解支持。
3.做好环境消杀和物资储备。安排教职员工提前有序返岗,在学生集中返校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消毒,保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备齐必要的防疫物资,并提醒家长为学生准备好个人防护物品。
4.细化学生报到安排。合理安排新生报到和老生返校的时间间隔,各学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与新生建立联系,加强防疫指导,科学设计报到程序。新生报到要分时段、错峰进行,避免扎堆聚集,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还要对错时上下学、错时上下课、错时就餐等进行研究和细化,确保有序、精准、科学地进行,确保学校按时稳妥开学,师生员工尽快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秩序。
5.加强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要与卫健、疾控部门联合,指导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开学当日要有卫健、疾控等专业防控人员驻校指导,各学校要补足口罩、消毒、测温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量和临时隔离观察室的物资配备。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情况,采取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和程序。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协调联动,细化救治、转院、流调等工作程序。开学前要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演练或推演,开学后要进行全员应急演练。
6.校园封闭管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加强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的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掌握学生离校期间的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7.开展“开学第一课”。将新冠疫情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结合最近印发的相关工作方案和倡导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等传统美德教育。同时,对教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节约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培训。对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节俭、反对浪费,并以身作则,成为孩子们的榜样。
8.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建立心理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防范个体和群体性安全事件。
9.开展督导检查。开学前,各学校要按照相关的工作指南和开学条件评估要点进行自查。县区教育部门要与相关部门一起开展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审核各学校的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的每一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