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所承接项目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结合本小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特别是一些老旧物业小区,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整治,确保达到国家文明城市验收标准。
(四)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各区住建局在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创城服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按季对各区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认识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大,责任心不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物业创建文明小区实施方案6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按照职责分工,紧扣城市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重点,深入发动,周密组织,逐项整治,确保达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按时序、分步骤的集中整治行动,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重点突出、扎实推进的工作格局,年内实现市区二环路以内的“五小行业”、食品经营单位及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达标,其它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到或接近全国文明城市指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根据《徐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措施》《徐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从8月份至年底,开展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标活动,并将工作内容下达至相关责任单位。
1、经营性公共场所加强疾病预防,普及健康知识,推进健康惠民活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责任单位: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食品经营单位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责任单位: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饮用水卫生、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
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整治(8月—10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担负的整治任务,广泛宣传发动,抓紧采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下力根治顽症,确保工作落实。市卫生局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两周检查制、三周互查制方法进行督导与互查(具体检查方案另行通知),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创建办。
第二阶段:检查考核(11月)。在各单位自查自纠、检查互查的基础上,迎接市创建办检查验收,使整治达标活动不断完善、全面推进。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以抓反复、防回潮为重点,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集中整治达标成果持久长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集中
整治达标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富有成效地开展整治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定期联席办公、联络员工作机制,要讲责任、顾大局,相互协调,密切作同,合力完成整治达标任务;各有关地区要主动服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巩固提高本辖区内整治达标水平。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对集中整治达标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市卫生局根据市创建办整治进度和要求,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区分进行检查督导,对单项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并上报市创建办,对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市创建办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做到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