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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现心理问题学校该怎么处理和预防10篇
大小:475.15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4-03 12:04:33 2.59k 1.43k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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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学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班主任

校园欺凌治理专用电话:

三、工作安排

1、完善相关制度。学校制定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开展主题教育。学校利用升旗仪式以及班队会时间集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加强思想品德、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派出所、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3、持续加强预防。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定期向学生发放校园欺凌调查问卷,由学生填写,班级汇总后,班主任撰写调查报告汇总到学校。学校要及时发现并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体教师要认真对待校园安全工作,汲取各地已发生的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2、严格落实。学校执行安全工作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3、持续加强。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师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

学生出现心理问题学校该怎么处理和预防7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切实防范此类事件发生,做好此类事件的处理工作,根据《xx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制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xx年5月——7月

1.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切实使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性和不良影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进行集中学习。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重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共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每月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进一步抓好品德、心理健康、安全和法制教育。

2.完善制度措施。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园日常巡查机制。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要建立常态化学生心理疏导机制,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适时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排查处理。各校要开展全面排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查找可能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隐患。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注重监督指导。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蹲点包片人员和责任督学要对辖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告。

(二)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结合开学工作检查于20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督导办。

2.市级检查。市教育局组织责任督学于10月中旬开展交叉检查,并将检查报告于20xx年10月20日报省教育厅督导办。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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