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的不同,公司和施工现场负责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
5、全员的安全教育
全员的年度安全教育由施工现场负责,不少于24学时。全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由施工现场负责,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三、培训对象
1、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
2、副总工程师、栋号长、栋号技术员及相关人员等。
3、专(兼)职安全员(包括外施企业)。
4、各单位管理岗位人员。
5、特殊工种、专业工种人员。
6、外埠队队长、技术员。
7、外埠队施工作业职工。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安全教育培训方案,能够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安全保驾护航。希望各单位认真遵守执行,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