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办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每个月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平台上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读本、课件和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传播,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全年至少组织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闻媒体通报会。
充分发挥新闻传播优势,及时关注和报道交通安全活动和事件。
各街道道安办要及时更新和维护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及时收集当地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活动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参考使用。
派出所、农机站、安办、项目办、中小学等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宣传教育(报道)计划,与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单位建立宣传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有关行业动态、典型事故案例、工作经验和交通安全知识等,形成声势浩大的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各派出所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证考试内容。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完善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建立曝光台,对酒驾、无牌无证、超速超载以及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上进行重点曝光。
各街道道安办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农机站、安办、综治办、司法所、文明办等部门人员利用节假日、民俗活动等时机开展联合执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交警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街道、村委会、中小学校的机动车驾驶人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各街道派出所、宣传、交通运输、安办、农业(农机)、学校、司法、文明办等部门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责任细化到人,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并加强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市道安办已将各村(居)、各相关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实绩纳入全市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有关活动的信息收集,做好重大活动的协调和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每个月至少向市道安办报送一条以上相关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