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_月_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他不符合城市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限:_月_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定期修剪花木;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限:_月_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区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逐个小区、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区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补齐小区内缺失的树木花草,恢复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原样。
5、新竣工的居民楼要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区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_月_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市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_日的城市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落实门前“五包”责任。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卫生要求合格,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防治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_月_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限:_月_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下、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地面干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由县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限:_月_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停,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确保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做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保持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限:_月_日前达标,坚持经常化。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对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