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胡建辉吴仁祥黄满合张敏蒋鹏蒋斌
1-4片区分队职责:
1、负责各自养护路段通畅无阻,负责公路畅通方案的拟定、实施,负责低洼地段淹没县设立公路导向标志,做好对险桥、险路、危险地段的应急抢险预案准备工作,确保抢险货物运输畅通。
2、负责各自公路运输力量的组织,运力的储备,车辆的调度,及时掌握车辆动态;负责公路运输保障方案的拟定、实施,做到紧急任务优先调度、准时正点、安全到位。
3、负责所辖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工程安全事件,做好工程项目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5、江村上梧江大坝片区(水路)
队长:奉顺宝
队员:刘铸友赵军陈睿明袁红华张文建陈政霖
职责:负责全县水上交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和抢险救援船舶的落实;督促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落实汛期各项要求;负责江河水位达到停航封渡水位线时,督促船舶停航停渡;督促河道采运砂船舶汛期时加固系缆系桩;负责向营运船主发布恶劣天气天气预报信息等工作。
三、装备保障
1-4片区分队:
1、公路抢修方面:每分队铲车2辆、挖土机1台、渣土车1台、施工车2辆、铁锹20个、断道警示牌5个、安全帽5个。
2、道路运输方面:
①客运运力储备:随时调配4台客车,用于抢险疏送旅客;
②货运运力储备:准备8台货车,随时用于运送救灾物资。
5片区分队:应急救援船舶4艘,巡艇1艘,救生衣50件、
铁铲15把。
四、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警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交通运输部负责Ⅰ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1、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时;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县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时;
其他可能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应急保障时。
2、Ⅱ级预警(严重预警):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时;其他可能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交通运输部备案。
3、Ⅲ级预警(较重预警):符合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公路交通运输Ⅲ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市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4、Ⅳ级预警(一般预警):符合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公路交通运输Ⅳ级预警条件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公路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二)应急行动
应急行动以属地为主,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公路、水上防汛抗灾的处置工作。
1、各单位接到道路和水上突发抗洪防汛事件的报告后,应严格按照应急预警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和我局详细报告突发事件具体信息,最迟不超过2小时,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预警分析建议,请示采取有效的`行动。
2、建立健全应急行动机构和组织,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组织机械设备及人员等力量赶赴现场,对受灾的路段、桥梁或水上进行抽水、除险、保畅。
3、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如现场有受伤人员,应优先抢救伤员。
4、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向县政府上报有关信息。
5、公路、水上突发洪灾事件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后,达到险情基本排除公路或水上全面恢复畅通受危险和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的目的,经现场指挥领导或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终止
由防洪抗灾指挥部根据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五、工作要求
1、保障信息畅通,强化跟班制度。事故发生期各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保证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救灾抢险。
2、快速处置。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交通安全。公路运管部门要在发生事故地段快速维护所辖区域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设置警示标志,做好车辆疏导,做好除冰等工作,做好车辆等救援工作。
3、加强重点道路的巡查监控。加强对重点道路的监控力度,尤其对易积水、易塌方等存在安全隐的巡查监控密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4、深入危险隐患道路,及时有效治理。
根据各片区所辖道路交通实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多发段和存在安全隐患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争取有效措施治理。对暂时得不到治理的路和桥要及时上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时上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时采取设置警告标志和告示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