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管理段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保证公路抢险畅通工作经费。
(二)运输救援保障方面
1、做好运力的调查摸底和评估工作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要做好运力的调查摸底和评估确认工作,建立运力储备资料库,确保运输救援保障车船储备运力充足。
2、做好运输救援保障运力储备
原则上,运输车辆储备和统筹调用由属地负责。运输救援保障车辆储备20辆5吨以上货车和10辆中型以上客车。
3、保证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辆质量
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按规定配备驾驶员等工作人员。
三、应急工作机制
(一)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应急机制
1、应急处理步骤
根据“先通后善”原则,先保障交通畅通,后改善路况,恢复毁坏的公路交通设施。
(1)组织抢险队伍到达受灾现场。抢险畅通工作组在出现灾情时马上组织抢险队伍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灾情严重的,应在灾后2小时内实施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2)组织实施抢通。抢险队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多投入机械设备及抢险人员,科学制定处理方案,合理安排抢险工作,以最短时间清除险情,恢复畅通。
(3)及时上报抢险路段修复和通行情况。
(4)对受灾公路路面进行全面修复和改造,路况不能低于原有水平。
2、应急措施
(1)处理措施。一是对于塌方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清理塌方等。二是对于路基缺口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回填路基土或砌筑挡土墙等措施恢复路基。三是对于冲毁涵洞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局部修复或重建等措施。四是对于冲毁桥梁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桥墩、桥台、桥梁上构。五是对于水淹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或水深标志,设立绕地指示标志,待洪水退后修复路面,恢复路况。
(2)交通阻断绕行措施。一旦出现交通中断,应设立绕行标志,公布绕行方案。对预计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的路段,应立即通过媒体发布通告。
(3)及时上报灾情。灾情发生后,各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机构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厅上报灾情信息。
(二)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机制
1、应急处理步骤
灾情发生后,由县政府下达相应级别的运输救援任务,运管所接到运输救援任务后,立即启动救援运输方案,组织车辆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1)落实运输救援任务。将上级部门下达的运输救援任务进行细分,层层落实任务,运管部门负责具体调度实施。当储备运力不能满足运输救援任务要求时,及时向政府和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请求运力支援,或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征用车辆。
(2)做好执行运输救援任务前的检查和动员工作。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对救援运输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救援车辆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同时,对参加运输救援任务的人员进行动员,并按规定配备通信工具等物品。
(3)执行运输救援任务。根据运输救援任务需要,抽调运输救援运输队伍和车辆,通知相应站场等互相配合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4)做好运输救援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报工作。运输救援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执行情况(出动运力、运输人员数量、货物种类和数量等)逐级上报到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上报自治区交通厅。
2、应急措施
(1)做好救援运输队伍的组织和设备配备工作。执行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5辆车以上(含设备,下同)执行同一运输救援任务时,由车队长带队,10辆车以上由单位领导带队。同时,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的车队要配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
(2)补偿措施。原则上,承担运输救援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救援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四、应急响应体系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职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预案,形成救灾应急预案响应体系,确保灾情发生时实现救灾快速联动,及时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
五、责任追究制度
层层建立抢险抢通任务、防汛救灾运输救援任务责任制,救援单位坚决执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救援指令。对拒不执行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或执行上级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而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值班要求
(一)主要要求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编制值班领导、工作机构一线抢险人员和信息上报人员联系表,落实值班责任制。
2、救灾工作进入临战状态期间,值班电话(包括手机)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企业的运力储备情况、装卸仓储能力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储备车辆装备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4、值班人员要做好救灾信息的采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救灾信息。
(二)市交通局防汛救灾应急值班联系电话:68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