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和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孕产妇信息的交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孕产妇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的建设,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的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孕产妇及时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6.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地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的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的健康保健意识。
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全市将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医联体专家门诊、健康教育和慢病登记报告系统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全科团队和家庭医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的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对辖区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随访管理。定期与街道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联系,及时发现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并主动筛查和转诊,一旦确诊应为其建档并进行随访管理。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服药率和病情稳定率。
9.落实结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检查,做好可疑者的推介转诊,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协助区级疾控中心开展病人追踪工作,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治疗和随访管理。
10.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维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的覆盖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工作,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四、完善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绩效考核的对象是各区的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以及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它们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以区级考核为主,市级考核为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查、区级的全面考核和市级的抽查考核的机制。
1.区级绩效考核:各区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并积极推进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每半年至少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年底前完成,并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
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次年_月底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包括指导和督导)。为减轻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将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和项目服务创新五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10分,项目服务创新的得分将单独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以及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占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相关数据的复核中。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的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的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和居民、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并抄送各区政府,同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要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的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的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与财政部门会同,明确本区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并且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的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的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区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和项目实施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和“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以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的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地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和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真实和有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活动方案汇总9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目标任务
1、深入开展校园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通过爱国卫生月活动,使各班级和教师办公室的整体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并顺利通过各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2、结合我校开展的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主题活动,进一步教育学生,让他们意识到爱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