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全员德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们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中小学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对实施德育导师制的要求,认真实施“德育导师制”。我们的宗旨是“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我们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
1、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德育导师队伍:
第一小组:
第二小组:
第三小组:
第四小组
第五小组:
第六小组:
三、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校德育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德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学期结束时对各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考核与评定。
2、德育导师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力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他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四、具体做法及要求:
1、明确职责:德育导师是学生树立人生理想的指导者,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培育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是学生多方面发展的辅导员,是把学生造就成新型人才的“工程师”。
2、摸底调查
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生活、道德行为、心理健康等)
要求各班被辅导学生在3—7人。受导学生名单由各班主任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主要是家庭特殊的学生、家庭贫困生、学困生等。
3、成立辅导小组
每位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指导2—3名学生。
4、要求:
①每周必须进行一次个别谈心;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家访或与家长联络一次。
②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③要帮助学生改掉一个不良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养成一种兴趣爱好,要努力为学生创设展示才华的机会。
④要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要尊重学生,依法执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五、德育导师工作的考核评价:
1、学校每学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工作薄弱或失误者提出批评。
2、德育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学校班级德育工作方案5
一、活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