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 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 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 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B. 协助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C. 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 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__)、区安监局(值班电话:__)。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 应急响应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如果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应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提供支持。
3.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 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 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 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 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 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 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 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 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如果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向区有关部门报告。
3.3.3 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 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并开展以下工作:
A. 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 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 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 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 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援;
F. 及时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__)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 措施要求
A. 参与应急处置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B. 在移动现场物件时,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必须拍照、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C. 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险源,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D. 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
E.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日内,如发生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应及时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