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加强校园技防设施管理、监控和维修,确保正常运作,便于收集欺凌现象证据。
2、扩大防范校园欺凌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大张旗鼓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宣传防范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方力量参与防范工作。
3、每学期一次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给学生做一次专题讲座,帮助学生掌握避免校园欺凌的技能,学会向校园欺凌说不的方法,主动向老师、家长、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求助。(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电话在学校二公示一监督上都有)
4、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生的排摸工作,与学校法制辅导员、青少年社工一起对这部分学生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将校园欺凌的苗子扼杀掉。
5、加强学生良好行为规范养成训练,减少学生间的矛盾冲突。
6、发动家长做好孩子的上网安全工作,防止学生通过网络实施欺凌或引起校园欺凌的苗子。
7、加强考核。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纳入行规示范班考核,一旦有欺凌现象一票否决。同时纳入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凡是出现欺凌现象的班主任取消优秀考核资格。
8、对有欺凌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构成违法的,按违法性质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求,由司法、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不构成违法的,按《xx二中学生违纪行为处分条例》从重处罚,并由学校、法制辅导员、青少年社工、家长共同教育。
六、责任考核。
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校园欺凌预防及管理制度4
根据“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及时发现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现建立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从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及人员范围强制报告事项内容、报告方式及时间、落实报告责任措施等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
一、落实强制报告单位及人员范围
(一)学校全部教师及其工勤工作人员;
(二)全校学生、监护人等。
二、落实强制报告事项内容
(一)发现学生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向学校、监护人、教育局、派出所报告。
学校和派出所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学校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发现学生正在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坚持边报告边制止,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三、落实报告的方式及时间
发现人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第一时间向学校、监护人报告,学校以书面形式30分钟内向教育局或派出所报告。
四、落实报告责任措施
(一)由学校校长负责原则,分别督促有关人员承诺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二)学校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纳入单位工作考核、个人量化
考核。对于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学校年度不得评先树优不评先送优,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校园欺凌预防及管理制度5
校园欺凌定义: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师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在校生中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和课余生活中发生的欺凌现象。
三、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开展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尤其班主任指导学生学会拒绝和求助。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及时处理。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检查。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区教育局督导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