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实际情况,逐个确认局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情况。对被困和处在危险场地的干部职工,要积极联系和协助救护,减少人员伤亡。
(二)全面检查和检修水电等生命工程,加强对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监控。
(三)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部门的安排,参与设置医疗急救点、救灾物资供应点等工作,提供医药、食品、饮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储备相关医疗药品和器械,迅速开展伤病员的抢救护理工作。防止病毒和疫病的传播,安排好全部干部职工的生活。
(四)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召开小组会议,对受灾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安排,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处理。根据分工妥善处置善后工作。
(二)灾害调查与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和受灾情况进行汇总,由局纪检对全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恢复办公和重建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规划梳理,向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局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部署。
(三)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经市政府批示后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