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决定在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实行德育导师制。本着加强德育师资力量,强化教师育人功能的原则,本校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充分满足学生成长的个性化需求,通过“一对一”的指导,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力求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
二、目的意义
1、动员各方力量,整合资源,确保每个学生都得到关注和帮助,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格局。
2、实施个性化的德育,加强师生关系,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一对一”指导,注重过程,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轨迹。
三、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
学校成立了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由校长室和学校行政班子领导。
1、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德育导师队伍
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所有教师都参与德育导师工作,每个教师都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导师队伍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和一部分任课教师组成。具体分配如下:
一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二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三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四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五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六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四、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要与指定的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行为规范的培养引导,并关心和帮助所有学生在学习和生活等方面。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德育导师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德育导师制的实施,制定工作计划,召开相关会议,总结德育导师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2、德育导师工作职责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
(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个性特长。
(4)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
(5)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工作中的支持。
(6)与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其他教师交流情况和工作经验。
(7)认真学习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辅导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利用谈心、集体活动、家访等方式履行职责。
(8)为学生做好相关成长档案记录,并及时积累和撰写德育导师案例。
五、具体做法及要求:
1、摸底调查:调查各班需要导师辅导的学生,选择确定受导学生,尤其是家庭教育有缺失、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
2、成立辅导小组:每位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指导1—2名学生。
3、要求:
(1)德育导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
(2)导师应认真倾听学生的心声,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3)导师必须做到: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辅导等;每月与家长联络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