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各部门负责相应的灾害应急工作,如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等。
3.村委会应急责任:村委会负责本村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各种灾害信息,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过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根据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灾害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2.分级启动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根据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并在需要启动预案时立即行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统一决策、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指挥抢险救援现场等。
4.情况通报: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报告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必要时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修复突发灾害损害的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修复公用设施,如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坏的设施。
八、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要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同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设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抢险车辆保障
征集全镇抢险救援车辆,如钩机、铲车、大马力机械等,建立数据库,以提供及时抢险救援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