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急机构及职责
3.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组织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心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负责技术力量的调度,根据事故处置需要组织各小组相关人员举行事故分析会议,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及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2流行病学调查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有关的食品及致病因子、污染原因,做出事故调查结论,提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意见,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网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负责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应急健康教育,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3.3检验技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与流行病学调查组共同确定检验检测项目,负责生物标本的采集、运送及病原学和理化指标检测。
3.4专家咨询组
组长:
组员:
职责:为食源性疾病暴发事故流调组提供技术支持,媒体舆情监测及应对,提出控制建议,参加专家审核等工作。
3.5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应急处理专项经费,负责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及发放,负责应急处置的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
4监测、报告与预警
4.1监测
4.1.1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及时向上报告、向下反馈各类风险因素。
4.1.2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包括报纸、互联网、电视等媒体,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置事故早期隐患。
4.2报告
4.2.1报告程序
中心值班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进行详细记录,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剩余食品和患者吐泻物。同时要根据报告者提供的信息,向第三方进行事件核实。接报告后立即报告中心领导。经初步核实确认或不能排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在核实后30分钟内报区卫计局,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同时进行事件网络直报。
4.2.2报告内容
包括事故经过,发生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可疑食品及来源,伤害及死亡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危害范围与损失评估,已采取的措施与需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情况等。
4.2.3报告分类
初次报告:事件核实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传真形式报上级部门和机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单位及地点、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可疑食品情况、主要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样品采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进程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可能原因判断,事态评估、控制措施进展等内容。
结案报告:事件终止2周(10个工作日)内按网络直报系统要求上传结案报告,报告要点包括概况、调查对象与方法、调查内容、分析与讨论、结论、预防控制措施等。
4.2.4其他要求
(1)接报同时应告知报告或投诉人员及时保护现场、保留食物,通知相关医院保留相关标本,积极做好病人诊治等。
(2)凡不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范围与标准的事件,于事件调查结束后2周内撰写调查报告,逐级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机构。
(3)定期汇总、分析本地食品安全事故情况,报上级疾控机构。
4.3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