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测信息和食品安全事故本身的发生、发展规律及特点,分析评估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区卫计局提供预警信息。
5预案启动与终止
5.1预案的启动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外地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波及我区时,启动本预案。
5.2预案的终止
当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已消除,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你,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时,经专家评估论证并报区卫计局批准同意后,可终止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措施
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各工作组组长分别指派相应数量的人员组成应急分队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包括患者诊疗/住宿场所及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明确人员分工,开展调查处置。调查步骤一般包括核实诊断、制定病例定义、病例搜索、个案调查、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分析性流行病学研究等内容,具体调查步骤和顺序由调查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6.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6.1.1核实诊断
6.1.1.1核实发病情况。通过接诊医生了解患者主要临床特征、诊治情况,查阅患者在接诊医疗机构的病历记录和临床实验室检验报告,摘录和复制相关资料。
6.1.1.2开展病例访谈。根据事故情况制定访谈提纲、确定访谈人数并进行病例访谈。访谈对象首选首例、末例等特殊病例。
6.1.1.3采集样本。调查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采集病例生物标本、食品和加工场所环境样品以及食品从业人员的生物标本。
6.1.2制定病例定义
病例定义应当简洁,具有可操作性,可随调查进展进行调整。
病例定义可分为疑似病例、可能病例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定义通常指有多数病例具有的非特异性症状和体征;可能病例定义通常指有特异性的症状和体征,或疑似病例的临床辅助检查结果阳性,或疑似病例采用特异性药物治疗有效;确诊病例定义通常指符合疑似病例或可能病例定义,且具有致病因子检验阳性结果。
在调查初期,可采用灵敏度高的疑似病例定义开展病例搜索,并将搜索到的所有病例(包括疑似、可能、确诊病例)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在进行分析性流行病学研究时,应采用特异性较高的可能病例和确诊病例定义,以分析发病与可疑暴露因素的关联性。
6.1.3开展病例搜索
调查组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以下方法开展病例搜索:
(1)对可疑餐次明确的事故,可通过收集参加聚餐人员的名单来搜索全部病例;
(2)对发生集体单位的事故,可要求单位通过收集缺勤记录、晨检和就诊记录,收集可能发病的人员;
(3)事故涉及范围较小或病例居住地相对集中,或有死亡或重症病例发生时,可采用入户搜索的方式;
(4)事故涉及范围较大,或病例人数较多,应由区卫计局组织医疗机构查阅就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报告登记等搜索病例;
(5)事故涉及市场流通食品,且食品销售范围较广或流向不确定,或事故影响较大等,应通过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收集分析相关病例报告,或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设立咨询热线,通过督促类似患者就诊来搜索病例。
6.1.4进行个案调查
6.1.4.1调查方法
可选择面访调查、电话调查或自填式问卷调查。个案调查可与病例搜索相结合,同时开展。
6.1.4.2调查内容
个案调查应收集的信息主要包括人口统计学信息、发病和诊疗情况、饮食史及其他个人高危因素信息
6.1.5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
个案调查结束后,应根据一览表或个案调查表建立数据库,及时录入收集的信息资料,对录入的数据核对后,按照临床特征、时间分布、地区分布、人群分布等内容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并对由此对引起事故的致病因子范围、可疑餐次和可疑食品做出初步判断。
6.1.6分析性流行病学研究
在完成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后,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当继续进行分析性流行病学研究。
(1)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未得到食品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结果支持的;
(2)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无法判断可疑餐次和可疑食品的;
(3)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有再次发生风险的;
(4)调查组认为有继续调查必要的。
6.2、食品卫生学调查
食品卫生学调查应针对可疑食品污染来源、途径及其影响因素,对相关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开展卫生学调查,调查方法包括访谈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记录,进行现场勘察、样本采集等。
6.2.1访谈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