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疾病出现了如何做应急处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怎么写1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遵循原则编辑依据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控、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依据《____突发事件应对法》、《____食品安全法》、《___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依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三)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五、分级分类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重大重品安全事故(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在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国性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
(2)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其他县(市)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温州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