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二)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三)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四)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五)食源性疾病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源性疾病。
四、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接到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后,应在初步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医院总值班医务科及防保科报告。信息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
接到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或者疑似重大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后,积极组织应急专业组半小时内集结会诊,到达现场后半小时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不含路途时间)向市卫生局做初步汇报,电话报告。
五、现场调查处置
(一)现场调查处置程序
1、接到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时防保科要认真询问记录,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和临床表现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告知患者或家属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泄物。待有关部门检测。
2、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主管医师配合防保科)
(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故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2、样本采集与送检
(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立即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所采集的样品我院因技术原因不能检测的,检验科做好标本收集、保存待上级部门检测
(2)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或上报上级部门检测。
六、奖惩与后勤
1、奖励
在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责任追究
对在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应急专业组成员在通知后无故未按时参与救治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后勤
对所有参加食源性疾病事故处理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助。
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怎么写4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____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食品安全管理员担任,应急处置小组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及相关要求:
1、食源性疾病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本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源性疾病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住院人数、救治医疗机构和____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阻碍他人报告。并做到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报告事故处置动态情况。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__人员将发生食源性疾病的病人或疑似发生食源性疾病的人员及时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与就诊医疗机构联系,并派专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做好相关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不稳定事件发生。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立即封存原有的加工现场、食品留样样本、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食品加工有关原料、辅料等;立即封存加工现场的工具及用具;禁止擅自销毁和破坏现场,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4、收集当日(餐)就餐人员信息(包括就餐人员___、住址、去向、联系电话等)。
5、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障消费者在事故发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
6、协助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