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
1、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消毒。
3、操作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时应洗手: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大小便后;处理生食物后;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擤鼻子后;处理动物或废物后;从事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4.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四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
二、环境卫生要求
1、每天供餐结束后应及时打扫地面、台面,不留死角。有条件的做到专人打扫。
2、在产生蒸汽的房间,要有良好的排风装置并正常使用,防止墙壁、屋顶发霉、脱落、滴水造成食品污染。
3、厨房内产生的废料、废弃物或餐具中残留的食品等各种垃圾应存放在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
三、采购要求
1、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到大型农贸市场等规范场所进行采购。
2、要进行索证:索取供货商及生产厂家食品卫生许可证、散装食品检验合格证明、肉类产品兽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豆制品送货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有关证明。
3、采购食品原料时尽量索取购货凭证,做好采购记录,以备一旦发生食源性疾患调查和索赔之需。购货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或者其它凭证。
4、采购时进行相应的感官检验:定型包装查看标识是否完整;蔬菜、肉类等是否腐败变质等。采购时还要做到定量采购:遵循用多少,采购多少的原则,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四、食品储存要求
食品原料储存场地应由专人管理,食品贮存场所要清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个人生活用品同场所存放。存放食品的场所要通风防潮,食品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同一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食品在入库以前必须严格验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作好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感官形状和标签检查情况;食品出库时必
须查验其感官形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变质(包括霉变、腐败)等情况,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地隔墙(至少15厘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同时要注意防鼠、防潮等。
五、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置放于货架或垫仓板上。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肉制品、蔬菜、水产品分池清洗。
3、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6、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7、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8、及时清理加工后的废弃物,并做好台面和地面的清洗。
六、烹调加工卫生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七、备餐及供餐卫生要求
1、烹调好的食品应当在备餐间存放。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低于25C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内进行,禁止在用餐场地、教室等场地分餐。
2、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八、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