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闭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通行条件时,可以关闭高速公路。
①雪、雾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结冰影响安全通行;
②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时;
③高速公路实施大规模施工作业时;
④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水毁、沉陷、塌方和其它情况影响正常通行时;
⑤由人为因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或断行时;
⑥因其它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断行或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时。
2)交警、路政联合巡逻人员发现高速公路需要关闭的情形时,应立即逐级上报交警和路政部门值班室。
3)值班室接到有关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的信息后,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确实需要关闭高速公路时,由交警、路政部门协商关闭高速公路,并向各单位下达关闭指令。在下达关闭指令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4)各收费站接到关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向司乘人员发布关闭信息。提示其选择其它行驶路线,并利用可变信息板向车辆发布高速公路关闭信息,提示车辆驶离高速公路。
5)开通高速公路参照关闭程序进行。
(4)联合通保措施
1)建立联合巡逻制度
白天的联合巡逻(早8:00-20:00)白天的巡逻以交警为主。巡逻密度、巡逻方式以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交警负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治安(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发事件;路政人员按照路政部门的规定处置负责分内的事务。
夜间巡逻主要以路政部门为主,由路政大队派出巡逻车,车上配备至少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交警,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时,路政队员负责设置现场安全区,交警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巡逻车应随时保持与大队的通信联络,巡逻车上路必需携带分流设备。
3)加强值班制度
各单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必须加强值班室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负责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路况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正常情况下每隔1小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
4)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备勤制度
各路政大队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大队做到一线之后路政人员实行全员备勤、住队管理、与此同时,对路况实行间断巡逻,随时监控路况变化情况。通过媒体发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信息。
(5)雾天情况下的保通预案
1)高速公路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时:
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80公里行驶。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断向车辆提供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交警、路政人员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路政人员配合交警随时纠正超速行驶、停车等违章现象,清除易发事故隐患。
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防止二次或连续事故的发生。
2)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已经影响交通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6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