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二级风险预警;
2、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
3、出现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者过失严重,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医院声誉;
4、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
5、医技科室未按时送达“危急值”报告,或临床科室收到“危急值”报告未及时处置,致患者死亡、病情恶化或器官功能受到损害;
6、手术治疗患者术前上级医师未查看病人和审签医疗文书,致使手术方案错误,术中必须更改手术方案,并造成医疗纠纷与事故,遭致医院赔偿超过5000元的。
六、医疗技术风险预警信息来源
(一)各级各类查房: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医德医风查房等;
(二)职能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反馈;
(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积累;
(四)义务监督员提供;
(五)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查提示或通报;
(六)患方反映、投诉、举报;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启示等。
七、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置程序
(—)立案
1、自查立案
医务科、质控部、护理部、医保办、门诊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预警项目内容,均有权利和义务立案处理。
2、投诉立案
院办、医务科、质控部、护理部、医保办、财务科等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风险预警内容时,应在24小时内立案。
(二)处理程序
1、属于自查立案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复印后报职能部门。
2、属于投诉立案的,应在受理投诉后48小时内通知被投诉单位并限期整改,
3、被二、三级医疗技术风险预警警示的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最迟在48小时内必须主动写出整改报告,根据情节、后果、态度和整改结果,10日内作出处理。
4、经依法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法规以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5、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院制定的《员工不良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记分处理。
(三)奖惩
1、根据警示等级、情节轻重与后果,结合认识和对待态度、一贯表现,比照医院发布的相关规定确定处罚。
2、做出处罚决定时,要区别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合理地确定责任者在引发原因中应负的责任比重。
3、对于受到风险警示的部门和个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风险、努力补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可以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4、在医疗技术应用与管理中成效显著,未发生医疗安全事故,纠纷甚少,无医源性并发症、无患者伤害事故和重返手术的个人和科室,根据本院《员工奖惩条例》相关条款,给予适当奖励。
重大活动期间应急预案6
为提高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通行能力,限度地调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保通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定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联合保通实施方案、交通管制预案、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和保通目标
坚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安全畅通的原则,路政、交警、征收、养护、交通工程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巡逻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畅通,实现低事故率,低封闭率的总体保通目标。
(2)组织领导、职责分工
由公司领导、路政大队及各支队管理人员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队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共同负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巡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前期处置、分流点的执勤、路况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恶劣天气预报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队,养护部门、收费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收费站负责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封闭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门配合做好站区分流疏导工作。
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关闭和开通信息。
养护部门及时联系养护公司负责雪天路面的防冻、撒盐、除雪、除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