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裁决阶段
对拆迁当事⼈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当事⼈的申请⾏政裁决的,⾏政机关应予受理。⾏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当事⼈,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搬迁的期限。
(六)强制执⾏阶段
对于被拆迁⼈(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不履⾏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程序或⾏政司法强制执⾏程序强制执⾏,亦可由⼈民政府责成相关⾏政部门组织⾏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三、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条件
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是,未经审批及规划许可的,违法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2、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律依据是,《⼟地管理法》第⼋⼗三条、《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
3、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机关是,县级以上⼈民政府、⼈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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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的概念
违建是什么?实际上就是违法建筑,是指违反了《⼟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
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及其他设施。
⼆、违建哪些不能拆除?哪些必须拆除?
违建按照性质分为违反法律程序的违建和实质性的违建。
1、程序违法的建筑该不该拆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性相关规定的违法建筑,也就是从法律上来说,该建筑只是违反了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但是,建筑本⾝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符合地⽅⼟地规划的,那这种建筑⼀般可以通过补办⼿续等⽅式,使不合法的建筑合法化,那这样的建筑是不允许拆除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规定,规划区内的建筑必须先申请,规划部门核实后发放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如果该房屋建设本⾝符合规划要求,⽽且也在规划区内的,那这样的建筑从法理上讲就是程序违法,但是建设不违法的违建,那这样的房⼦⼀般情况下,通过补办相关⼿续后使其合法。
2、实质违法的建筑会不会被拆
本来你的房⼦也建设在规划区内的,⼿续也完善了的,但是,按照规划只能建设5层,结果建设了8层,⽽且,按照规划,建设的房⼦本来就是住房的,结果变成了⼯⼚,换句话说,建设⼈完
全改变了⼟地⽤途,⽐如由商业⽤地变成了⼯业⽤地等等,那这样的建筑是要被强拆的。
三、20xx年起哪些违建不再拆除?
1、1987年1⽉1⽇前建造的农村⽼房⼦不属于违法建筑,因此不予拆除。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积标准的,超过⾯积按国家和地⽅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1986年6⽉25⽇,《⼟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1⽇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1⽇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2、有⼟地使⽤证,但是其他证件全部或者部分没有的,不予拆除这样的建筑,很多是受当时的历史原因和政策原因,没有完善相关⼿续的,⽐如房产证等,只要没有改变⼟地使⽤⽤途,也符合规划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补办相关⼿续,使该建筑合法。
3、20xx年以前建造、翻新、扩建的房⼦,不算违建,也不能拆除20xx年1⽉1⽇,《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该法律实施之前,我国是没有规划这个说法的,因此,20xx年以前,有⼟地使⽤证的建筑,不属于违建。另外,在20xx年以前,通过招拍挂取得了⼟地使⽤权,⽽⽤途为⼯业⽤地的,只要在20xx年以前完成了房屋的建设、翻新和扩建的,都不算违建。
4、拥有农⽥⽣产建设的建筑不属于违建,不予拆除农⽥⽣产建筑包括承包地、荒地荒⼭上开垦的⼟地,只要是⽤于⽣产上的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不予拆除。
5、已经补办了建设许可证的,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如果没有取得⼿续⽽建设的房屋,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完成⼿续后,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6、对于⽼旧建筑,买断了⼟地使⽤权的,不予拆除在乡镇,因为政策原因,⽐如以前很多企业搬到城市⽽遗留下的住房及⼚房,如果当地政府组织招拍挂等⽅式取得了⼟地使⽤权的,该⼟地上的建筑⽆论有⽆⼿续都视为合法,不予拆除。
7、⼟地调规前的房屋不予拆除对于农村有些房屋,在建设前是符合当时的规划,并且取得了相关的证件,但是,不符合现在的⼟地规划要求,属于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8、招商引资时政府同意的⼿续不完善的建筑有的地⽅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因此,在招商引资时,对于企业给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承诺,对于某些项⽬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也对建筑进⾏了审批的,不属于违建,不予拆除。
四、违建在多少时间外不予拆除
1、建设时间超过2年的,不予拆除
根据《⾏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违法建筑房屋在2年以外的,虽然不改变⼿续完善的事实,但是不能强制拆除。
2、未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是未按照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建设;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以下的罚款;⽆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可以并处建设⼯程造价百分之⼗以下的罚款。
实际上,按照这条法律的规定,也并不是所有没有办理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房⼦都强制拆除,只有那种对规划影响很多,⽆法采取改正措施来消除影响的违建,才予以强制拆除。⽽可以通过其他措施消除影响的违建,也不强制拆除。
房屋建设对于任何⼈来说,都是⼤事,最好的⽅法还是办完成所有⼿续才开⼯建设,这样是最安全的,当然,因为客观原因⽆法办理或者没有完全办理⼿续的,就要注意建设的房⼦的安全性和要求了,如果强制拆掉了,不仅伤害了⾃⼰的感情,花掉了很多精⼒,还⽩⽩的浪费很多钱,真正的劳民伤财了。
2024违建拆除最新规定4
违章建筑是指各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经行政机关批准或者违反行政机关批准条件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经行政机关批准但超过批准期限仍未自行拆除的临时建筑。违章建筑的分类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作多种不同的分类。例如,按违反的法律可分为违反土地管理、市容管理、规划管理、防洪管理、消防管理、铁路管理、电力管理、绿化管理、燃气管理、公路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以及房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违章建筑;按实施状态可分为已建成的和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在此不逐一列举。
一、拆除违章建筑的法律适用原则、执法主体和程序
(一)拆除违章建筑适用法律应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