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册
循环使用教材,由图书室统一管理。按图书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学科+编码),封面、封二加盖专用印章,输入图书管理系统登记造册。
二、借阅
1.循环使用教材,每学期开学初,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人数到学校图书室统一借阅。
2.各班按照学校统一编号作好本班使用登记。
三、使用1.使用前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结合该制度对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任课教师每次上课前发给学生使用,上完课后立即收回。
3.学生使用时要爱惜所借教材,保证书面的干净、整洁,不得涂改书中内容,不得在书中勾画、书写,不得折书角。若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
4.对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教师和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四、归还
学期结束时由任课教师检查收回并做好统计(班主任配合),归还图书室,非正常损毁按照《借书证》规定赔偿。
五、上报
期末图书员上报学校后勤损毁数据,以便下期更新。
六、评比
期末进行评比,对爱惜书籍的班级进行表彰,纳入班级考核管理。
2024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5
进一步加强20xx年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问题整治力度,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从严治教、疏堵结合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查处力度。
1、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借家长委员会之名强制摊派或统一收取空调安装费、饮水装置费等。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超标准收取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等;坚决制止强制学生购买各类商业保险以及违规收取保险公司保险费返还款等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整治以学校、教师、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等问题;学校、教师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推销或授意到指定书店、摊位购买“一教一辅”以外的教辅用书、各种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图书及各种学习用品等问题。
2、严禁中小学、幼儿园补课乱收费。学校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确因设置高考、自考、成考、学业水平考试等考点耽误的课时,学校可在学期内节假日或寒暑假按实补足,但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学校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3、坚决制止择校乱收费。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学校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意见》(xx政办发〔19xx〕xx号)和《xx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政策,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4、加大中小学有害APP进校园、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整治力度。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x号)文件要求,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严禁违规指定选用、征订教材版本,违规订购和使用盗版、盗印教材;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及其他学习用品;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要重点整治违反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的问题,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5、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x发改价调联[20xx]xx号)要求,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监管,严格执行作文吧Www.ZuoWen8.coM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坚决查处民办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资源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的行为。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教育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无论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落实部署(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区教育局公开发布《xx区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中小学、幼儿园“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xxxxxxxxxxxx)
2、在xx月xx日前组织召开全体教师教育动员大会,宣讲教育收费政策,做到师生和家长尽知。(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3、各学校、幼儿园在xx月xx日前落实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开学通知书一并印发相关收费政策,送到家长手中。(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2、要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短信、邮件、公示墙、公示栏等途径公开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标准,公开学校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受理投诉工作领导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3、要确保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及时接听和办理,同时要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4、切实履行主体和监管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组建“乱收费”问题监督检查组,联合各方力量,根据群众举报对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开展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20xx年xx月xx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将本单位纸质版治理“乱收费”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报告(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教育局法规安全科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责任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处理问责(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起,区教育局治理“乱收费”工作督导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要求,通过明察暗访、深入社区等方式对“乱收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和教师,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深化成果(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