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
2.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3、严禁扩大范围,改变收费对象,增加收费频次。
4.继续实施价格与收费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和依据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学校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5.坚决制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
6.学校的收费收入要按规定及时缴纳当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的杂费等收入要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津贴和学校基建等项目开支。
三、措施和方法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巩固落实已有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共同完成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任务。
2.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完善收费公示、审计、督导、校务公开和举报制度,逐步建立起收费政策体系的监督制约体系,保证教育收费规范化。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心以及治理乱收费的工作目标、措施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