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食源性寄生虫病
因摄食了含有蛔虫卵、旋毛虫、绦虫等寄生虫卵或人畜共患—2—
寄生虫的食物,或进食了生的或半生不熟的感染囊尾蚴、旋毛虫、吸虫等鱼虾蚌等食物后引起的人体寄生虫感染性疾病,如:脑囊虫病、肝吸虫病、肺吸虫病、绦虫病、旋毛虫病、弓形虫病、蛔虫病、钩虫病等。
4.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
某些食品或者食品成分中的特殊物质使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抗体而引起的不良反应。
5.其他
包括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肠胃炎等。
三、监测流程
(一)首诊医生发现符合本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首诊医生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24小时内上报公共卫生科,报告卡填写时字迹应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尤其要准确记录患者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能确保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以后随访时有据可循。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应当详细和完整。
(二)首诊医生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食源性异常病例,上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协调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24小时内将《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报公共卫生科,并附上该病例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三)如对患者生物标本进行检验的,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一起交公卫科。
(四)公共卫生科负责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网络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向当地市疾控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前,公共卫生科须对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五)如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或1名及1名以上患者死亡的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立即电话上报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上报州市疾控中心、分管院领导。公共卫生24小时值班电话—3—
(六)配合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四、救治流程
(一)确认为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者,医务人员要积极实施救治,必要时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
(二)如果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救治。
五、质量控制与考核
(一)及时、规范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经疾控中心审核合格后,每例奖励x元。
(二)漏报一例食源性疾病病例惩扣绩效x元,迟报一例惩扣绩效x元。科主任、副主任负有连带责任,科主任扣罚金额的x、副主任扣罚金额的x。
六、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公共卫生科负责解释。
附表1-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附表1-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
附表1-4《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相关字典解释(仅供参考)
附表1-5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3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途径进入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疾病总称,这其中就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给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危害。其主要的表现形势为散发。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将有助于更准确的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监测目的
为掌握全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更好地保障大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防控能力,在全县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
二、工作内容
全年对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随机监测,包括收集门诊和住院腹泻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记录、临床检验结果、粪便和肛拭标本。
三、监测方法
(1)采样对象:由可疑饮食史引起的,具有一定感染或中毒性质,以腹泻、
腹痛为主要症状,伴发热、呕吐或全身不适的就诊病人。监测(采样)对象以14岁以上人群为主(80%),同时兼顾14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婴幼儿(占全年总体采样监测对象的20%左右)。
(2)采样数量:全年任务数量为例。首诊医生对以腹泻为主的主诉就诊者
进行就诊日志登记,根据对上述采样对象确定的原则,随机对就诊者进行采样。内科门诊、急诊、内1、内2、儿科要求为每月各例,中医科每月例。20xx年10月底完成。
(3)粪便采集要求:确立监测采样对象后,应嘱患者到指定的厕所解便,由
医务人员用无菌棉签采取患者没有受厕所污染的新鲜粪便(如有脓血,则取脓血部分)3-5克(约花生米大小)置于保存管并粘贴标签写上姓名;对于无法解便的患者或儿童则由医护人员进行肛拭采样,即用无菌盐水浸湿后的棉签,由肛门插入直肠3-5厘米处采取,将粘有粪便的棉签,置于保存管并粘贴标签写上姓名。同时,由医护人员填写个案登记表。采样后的保存液要置于急诊科专用冰箱内4-6℃保存。24小时内由院感管理人员送至县CDC与联络员交接。
(四)质量控制
(1)采样对象的确定要达到食源性疾病监测目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