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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最新11篇
大小:473.66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4-15 13:17:18 11.67k 11.28k

1、不迟到,不早退,或无故缺席,有病、事要请假,并做好考勤记载。

2、会上讨论时积极发言,态度诚恳和睦,不要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养老院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最新11

一、敬老院医务室管理制度

1、医务室配备一名熟悉医疗业务的人员。医务人员可专职也可兼职,专职的应具有执业证书,兼职的应经过不少于三个月的专业培训。

2、配有血压计、体温表、听诊器、治疗床和简单注射器械及常见病药物。

3、购进药品必须到正规医疗部门购买,不购污染、变质、过期药品,并凭正式发票报销。

4、药品购进时,分类别登记入库明细;治疗时,分类别登记出库明细;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

5、医务室定期消毒,保持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

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确保购进食品新鲜卫生。

2、要切实做好餐具、炊器具的卫生清洗,消毒和管理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好餐厅、厨房的清洁卫生及炊事员的个人卫生。

3、要严格食品采购和管理制度。实行两人采购一人验收的“三人采购小组”的工作制度,并进行认真的成本核算。

4、要强化安全管理,做到封闭式操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要实行分管领导责任制,明确食堂管理人员安排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6、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消灭蚊、蝇、鼠等害虫,杜绝各种病毒传染漫延,确保万无一失。

7、要科学合理拟定主、副食及菜谱,并根据季节变化和院民意见,不断更新和调整饮食结构,确保饮食安全。

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敬老院老人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敬老院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敬老院管理人员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敬老院院长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院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社会事务办报告,并通知领导小足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负责向区社会事务办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报告电话:

3、由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4、由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四)敬老院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院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电话: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按照《消防法》要求,配齐各类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加强对工作人员安全消防知识的培训,确保正确使用各类消防设备。

3、加强对院民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训,普及火灾安全防范、紧急救护、逃生技巧等知识,不断提高院民的消防意识。

4、严禁院民在住宿房间内用电炉、烧煤炉和私自使用电热毯,教育吸烟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卧床吸烟,不要随处丢烟头。

5、对消防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员工培训规定

(一)工作内容

1、陪伴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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