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开业申请年度审验审批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从业人员名册;
(6)环保排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7)劳动安全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8)法人(或负责人)代表任职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2、办事程序:
(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
审核批准,甲、乙类的报办证大厅交通窗口;
(2)由办证大厅交通窗口委托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审验初审;
(3)办证大厅交通窗口负责对初审的材料进行终审,对年度审验合格的维修业户给予签盖年度审验合格审验章;凡年度审验不合格的,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按每年年审时间
4、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1992〕273号
5、收费标准:
(1)一类维修业户年审初审费:50元/次
(2)二类维修业户年审费:50元/次
(3)丙类维修业户年审费:30元/次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元/本
五、申办《从业资格证》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2)南宁市车管所核发的驾驶执照(原件、复印件);
(3)南宁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4)受聘单位证明(应注明有何种营运车辆可供驾驶)
(5)(原件、复印件)
(6)6张1寸正面免冠彩照。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
2、办事程序:
(1)业户到相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驾校进行职业培训。
(2)驾校统一将申办人有关材料到办证大厅交通窗口办理受理、报考手续。
(3)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给予核发《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考试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30天后重新报考。
3、承诺时限:
当场办结
4、收费依据: